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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户云南企业涉境外投资

2010-04-15 15:16 来源:云南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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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记者从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税企座谈会上获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了90个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税收协定。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举意味着,今后,“走出去”企业在这90个国家境外投资均可享受税收无差别待遇。即确保企业在境外投资国负担的税收,与该国企业在相同情况下负担的相同,不会因税收差异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我省200户企业涉境外投资

  据了解,去年我省对外投资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省新批境外投资企业65家。境外投资方向7成以上集中在东盟国家,东盟已成为云南对外投资的重点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现有200户企业涉及境外投资业务。

  但目前,我省企业境外投资也面临着一些如企业难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海外税收环境的信息;对东道国的税收管理不熟悉;难以在东道国真正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各项权益;承担不合理税负等税收问题。因此,我省国税系统在了解企业境外投资遇到的税收问题后,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境外企业的税收辅导和政策咨询,并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个性化税收服务。

  90个国家可享税负无差别待遇

  据介绍,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90个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税收协定,还与中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安排已生效执行。在税收协定国,企业境外投资可享受税收无差别待遇。

  目前,在东盟10个国家中,中国已与马来西亚、泰国、越南、老挝、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新加坡等8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已生效执行。在南亚次大陆7国中,中国已与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等5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

  此外,税收协定还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走出去”企业认为境外投资国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的规定时,可以向本国税务局提出申请,通过双边税务协商机制解决问题。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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