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农合人均补助总额提高40元
从2010年起,漳州新农合补偿水平进一步提高,住院累计获得最高的补偿金额将提高到6万元。日前,漳州市政府转发了《关于漳州市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2010年开始,漳州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每年人均补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
《通知》要求适当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2010年提高到不低于6万元。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保持在80%左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县以上住院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结合门诊补偿政策,合理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中医药诊疗费用(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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