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下发3600万自然灾害救济补助金
记者4月2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了妥善解决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日前给各盟市下发自然灾害救济补助金36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其中给灾情较重的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各下达450万元。
今年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先后遭受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特别是持续的暴雪寒潮天气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春荒救助任务十分繁重。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并且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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