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及时报送财会信息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及时报送财会信息的紧急通知
省直各部门:
为加强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预算单位会计行为,从2009年初在省级开始建设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建设完成后,于今年1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启用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冀财会〔2010〕5号),要求各部门建立2010年新账开始全面启用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从今年第一季度运行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积极配合信息平台建设,积极联通网络,及时报送会计凭证,但个别单位至今未实现网络联通,有的网络联通了,数据未报送(上传),还有部分单位,报送的会计凭证不全。财会信息数据是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效果,提高财政、财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基础保证,为全面实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功能,结合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特做如下要求:
一、会计信息和基础信息数据报送要求
各部门会计信息数据,限4月25日前完成全部会计凭证的上传。单位基础信息数据,限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基础信息的网上展现。
二、开展联合逐户现场督导
凡是未能按照上述时间完成会计信息数据报送(上传)的,从4月26日开始,省财政厅业务主管处、会计处、信息中心将联合进行逐户现场督导。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将形成分部门的情况报告。
三、通报平台使用情况
督导结束,对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对工作认真,报送信息数据完整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报送信息数据不完整,影响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全面使用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平台应用
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不能报送、不能按时报送财会信息数据的部门、单位,视同经费未使用,将暂停其经费拨付。
各部门应按照《关于全面启用省级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建立财会信息数据报送长效运行机制,明确专人,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财会信息数据。
上一篇: 云南企业赴巴基斯坦进行基建和农业
下一篇: 太原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