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260元
记者近日获悉,于都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
这是于都县自1998年7月以来第七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是该县自2006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第三次提标。提标后,该县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180.13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75.03元。
据了解,该县城市低保对象的提标补发资金目前已补发到位,农村低保对象的提标补发资金将在发放二季度低保金时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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