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税发布50条税收扶持政策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系列部署,省地税局4月28日宣布,在梳理、归并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后,省地税局出台50条服务“促转变、调结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江苏的科学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于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去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全省地税系统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免税收约120亿元,有效发挥了地方税收在保增长中的拉动作用。对接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五项重点”,梳理出台的50条税收政策包括:
——围绕“形成新兴产业的先发优势、现代服务业的配套优势、传统产业的品牌优势、高效农业的规模优势”,给予相应政策性支持。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服务外包、物流、货代、保险代理、商标代理企业享有营业税优惠,企业涉农所得可以减征、免征所得税;
——围绕“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扶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技术创新。如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围绕“以集约发展提升竞争力,推进产业集聚、企业集聚、资源集约利用”,经国家和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的优惠,鼓励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开发,纳税时可减计收入;
——围绕“以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统筹发展水平,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鼓励社办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等;
——围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体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的要求,从事环保、节能节水企业,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在所得税和营业税方面均有优惠。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表示,今年省地税局将以土地增值税为突破口,加大对房地产公司的稽查力度。4月28日,省地税局集中曝光了苏州三元等十家房地产企业的涉税案件,其中单笔最大涉税金额逾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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