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为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塔城地区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一移交国库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县级财政农发部门作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审核、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县级财政国库部门负责办理用款计划审批和资金直接支付;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自筹资金筹集,项目工程资金报账。从而形成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为报账主体,以县级财政农发部门为审核主体,以县级财政国库部门为支付主体的统一资金支付、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报账管理的一种资金管理制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