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财政及时拨付区级保健对象医疗经费
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也是做好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更好的保障自治区保健对象各项医疗经费的落实,自治区财政针对目前保健对象平均年龄较高、患病种类多、治疗时间长,所需医疗费逐年增长等特点,为了尽快做好和落实2010年自治区级管理772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实施办法》(新保健委字[2002]3号)精神,及时拨付干部医疗保健经费2300万元,以保证区级保健对象医疗经费的正常结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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