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再次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九江市根据历年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决定再次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九江市规定,城乡低保常保对象住院救助标准由原来的45%提高到50%,年封顶线提高至3万元;城乡低保非常保对象和新增四类对象救助标准由原来的35%提高到40%,年封顶线提高至2万元。同时,该市提高城乡低保常保对象门诊救助标准,个人负担部分的门诊费按50%标准救助,年封顶线1000元;困难群众患尿毒症、恶性肿瘤等疾病的门诊费用,自付部分按60%救助,年封顶线1万元。此外,该市对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部分、城乡医疗救助部分后,城乡低保常保对象全年自付医疗费在4万元以上的、城乡低保非常保对象和新增四类对象医疗费全年自付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低保边缘户”全年自付医疗费在8万元以上的特殊困难居民,给予重点救助,救助标准为1.5万元至5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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