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五项举措 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抓早抓实
一是突出重点,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契机,采取理赔案例引导、典型示范带动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自愿投保。加强对理赔条款和程序的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讲解定损原则、理赔程序、张榜公示和“一卡通”发放等政策规定,让农户了解、掌握农业保险政策。加强农业保险队伍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吃透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健全机构,加快基层保险服务网络建设。
督促人保财险巢湖分公司在6月底前,在全市所有乡镇建立农险服务所,实现基层网络全覆盖。督促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根据地域特点及工作需要,按区域或乡镇设置“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中心(或营销服务部)”,并将此项工作与年度考评、经费拨付等挂钩。建立基层协保员考核和激励机制,保险经办机构与协保员、代办员签订委托代办协议,实行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
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体签订保单的,须附项目齐全的分户清单,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并及时向投保农户发放相应单证。规范理赔程序及手续,保证理赔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建立理赔责任追究制和限时结案制。理赔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保险经办机构将赔款直接支付或通过财政“一卡通”支付给被保险人。
四是强化保险服务,切实维护好投保农户利益。
紧紧抓住承保、理赔两个关键环节,从重承保业务向承保与理赔并重转变、从重承保数量向重保险质量转变。严禁以任何方式欺瞒、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也不得采取代垫保费、代扣补贴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式。引导基层和农户如实上报灾情,督促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快速搞好理赔服务。经办保险公司授权基层分支机构一定理赔权限,统一理赔标准、公开程序,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坚决杜绝惜赔、少赔和拖赔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五是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理顺关系,细化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防止“越位”和“错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切实承担起市场主体责任,在抓好日常工作同时,着力提高执行能力和应对能力。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强正面宣传,为试点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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