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投入百万元保障优抚对象就医
5月17日,记者从葫芦岛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以每年近百万元的资金保障11098名优抚对象就医治病,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据了解,葫芦岛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标准兼顾到方方面面。六级以上残疾军人都参照离休干部,享受100%报销的待遇,持卡就医,不需要个人垫支医疗费;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每年每人发放门诊医疗费补助金不低于1000元(绥中县1300元,连山区11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老烈属住院费在“新农合”的基础上100%报销,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报销比例为95%,住院门槛费均为100元;困难家庭的抗美援朝时期入朝民工、老复员军人遗属,从2010年开始也列入到保障范围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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