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拨5.4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奖励落后产能淘汰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07-2009年我省共下拨5.4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奖励落后产能淘汰,其中中央财政5.24亿元,省级财政0.2亿元。
此外,省财政厅还向社会公布获得财政资金奖励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淘汰落后设备等资料,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规定,有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励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省财政厅将追究相关资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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