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力促工业调整振兴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省财政从今年起设立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我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通过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各市、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及社会投资,形成政策、资金合力,共同推动国家、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顺利实施。
一、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实施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四十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和十三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指导意见。扶持重点包括5个方面:一是重点支持新材料、新医药、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规模化;二是重点支持机械设备、电工电器等高技术装备,以及关键基础零部件等产业,提升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三是重点支持轻工、纺织、化工、冶金、建材等产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传统特色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四是重点支持采用先进物流物联技术、装备和管理方法的现代物流物联示范项目,支持招商招展,开拓市场活动等;五是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扶持项目。
二、资金申报程序与扶持方式。每年年初,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根据我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情况,发布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组织申报工作。符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单位或企业,按隶属关系向同级经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专项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放大银行贷款等扶持方式。其中,以自有资金为主实施的项目,主要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银行贷款为主实施的项目,主要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
三、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根据申请材料的审查情况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扶持项目资金,并联合逐级下达到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立足部门职能,共同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工作。
上一篇: 黔江区财政投入3亿余元惠民生促发展
下一篇: 山东民间投资额达14735亿元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