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出台意见 放宽改制政策破解融资难题
允许以零资产为基础申请改制登记,放宽集团登记条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企业改制重组,申请设立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可直接申请注册登记……
5月26日,记者在省工商局了解到,为有利于我省企业统筹配置国际国内资源,在产业分工中赢得主动,该局出台了上述新政。
鼓励内部职工入股
新出台的该意见,在放宽改制政策上有诸多突破:支持改制重组企业以净资产出资,改制企业可以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出资。企业净资产为负值的,在落实债务前提下,允许以零资产为基础申请改制登记,投资人新投入的资金可全部作为改制企业的注册资本。在资产融合方面,新政策规定,优势企业吸收合并其他企业,因被并购企业融入而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不受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价出资部分,不受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新政还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凡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均可成为改制重组企业的出资人。鼓励国有企业内部职工,尤其是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入股参与改制重组,放宽入股方式,上述人员既可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也可以置换受让的国有资产投资入股。
投资公司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
据介绍,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全省工商部门积极推行动产抵押当场登记制度,拓宽股权质押登记范围,支持第三人以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登记,为重组改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扩大动产抵押范围,企业既可以现有的,也可以即将拥有的生产设备或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抵押融资,办理质押、抵押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免收登记费用。申请设立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法定最低限额基础上由投资人自主决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
费用降低手续简化
据介绍,为降低企业重组成本,企业改制注册资本低于原企业注册资金的,只收取变更登记费。对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净资产可不经资产评估,直接凭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审计报告进行验资;企业、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公司的,原已取得的专项许可,只要在有效期内,申请公司登记时可不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放宽龙头企业登记条件
组建服务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集团,条件进一步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的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2000万元以上;组建文化产业集团,登记条件再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1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的子公司。
同时,工商机关积极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拥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和省重点服务企业、文化、旅游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冠用省名时不受企业注册资本额限制。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