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确定农牧区低保和扶贫开发制度衔接试点旗县
4月27日,记者从全区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为自治区首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旗县。各试点旗县农区扶贫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1560元以下,牧区年人均纯收入1800元以下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根据内蒙古实际,试点旗县分别代表内蒙古农区、半农半牧区和牧区三个不同类型的贫困区域,试点工作在3个旗县的所有嘎查村展开。
会议要求,在落实扶持措施时,要安排更多的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扶持贫困户,逐步降低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安排到户的扶贫项目资金要通过项目补助、产业带动、技能培训、贷款贴息等方式,集中于扶贫对象,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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