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七项扶持政策助推农户万元增收
为充分利用林下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扎实深入推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近日,城口出台了七项扶持政策助推农户万元增收。这七项扶持政策将重点支持十大特色产业的各个关键环节,同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的扶持力度。其扶持办法集中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基地建设:针对山地鸡、中药材、中蜂、干果等十大产业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对达到相应规模且符合条件的产业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助(如:对新增活框养殖中蜂10箱以上的农户,新增养殖每箱补助40元。)。营造了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产业发展氛围。
二是生产加工:对购置农林特色产业的加工设备、关键技术装备,带动100户以上且加工环节实现增收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新增销售收入的1%给予补助。
三是市场开拓:对进入县外大中城市大型超市或市场、设立农林特色产品专卖店经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按销售额2%给予市场开拓费用补助;参加县外农副产品展销活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展销摊位费总额的50%给予补助。
四是科技支撑:经县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农业龙头企业设立质量检查体系、研发中心或科技专家大院的,给予1万元补助;在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给予3万元补助;完成县级以上新产品开发项目且已投入批量生产,给予3万元补助。落实县农林特色产业牵头部门技术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三大主导产业的培训、技术服务和疫病防治。
五是品牌打造:注册一件农林特色产品商标给予1000元注册费补贴;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给予2万元申报补助;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5万元申报补助;获得重庆市名品牌产品、重庆市著名商标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级以上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给予5万元补助,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六是税费优惠和金融支持:对金融机构、加工销售农产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并起到扶持作用的,通过税收返还、减免相关规费等激励政策措施;对每个新建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补助15万元;引导业主建立主导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将城口山地鸡纳入农业政策保险,促进产业做大规模;鼓励企业、经营性农技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和社会能人等领办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良种、农资、农机等直补政策,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等扶持及税费优惠政策。
七是建立了乡镇(街道)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专项资金: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5万元至20万元的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专项资金,要求各乡镇(街道)也安排一定比例资金配套,主要用于未纳入扶持范围的区域性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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