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五项措施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2010年,锦江区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拓展采购规模,规范采购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集中采购。
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将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公共事业以及社会服务等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是坚持应采尽采,扩大服务类政府采购的范围,将全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包括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及环境维护)及印刷、出版项目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三是充分发挥集采效率高、服务优的作用,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是进一步完善锦江区政府采购流程,从采购申请、采购预算审核、采购审批、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签订、货款支付及国资登记等环节进行了明确,使采购活动各环节工作更加规范。
五是进一步明确采购监管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按月公布采购信息,强化廉政建设,确保政府采购阳光透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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