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会计资讯

会计移动班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达州市政府出台城镇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010-05-07 15:28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为了加强城镇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社区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市实际,近日,达州市正式出台了《达州市城镇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小组)居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依法设立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社区集体资产,是指城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与管理社区集体资产。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行使对社区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社区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行为,帮助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对社区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能力。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指导、监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与管理行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社区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社区集体资产。

  该《办法》规定:凡涉及社区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的重要事项,应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方案,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后,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表决,并获得过半数通过。一是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目标(包括折旧、保值、增值指标等)的确定;二是社区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处置;三是较大金额的借贷,固定资产的借用,社区集体资产用于担保;四是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终收益分配方案;五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需要决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该《办法》要求: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履行社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每季度应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重大事项随时公布。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对社区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提出询问,有关负责人应当答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督促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由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该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责任人责任。

  该《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期满自行废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正保会计网校名师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
 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会计基础知识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
 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 ACCA考试指南动态政策 试题复习

听过来人谈会计面试的九大经验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中级会计职称妈妈级考生经验分享

中级通过考生经验分享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大学生职业规划移动学习完整体系
网校活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