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启动城市棚户区旧房改造工程
吉木萨尔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启动了城市(城镇)棚户区旧房改造工程。自2010年至2014年将完成全县4300户(县城2822户、3个建制镇1478户)棚户区旧房改造,其中2010年改造县城旧房215户。
旧房改造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采取政策扶持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办法。为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2010年,县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旧房改造。开发商安置1户,政府给予1千元补助,对积极搬迁的旧房户也给予奖励,以保证全县棚户区旧房改造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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