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会计资讯

会计移动班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石家庄:九类情况不得申请廉租住房

2010-06-11 16:28 来源:燕赵晚报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予以印发。在《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中,详细设定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条件、保障方式、准入条件、管理办法、退出机制等。并规定离婚不足两年、五年内卖过房子以及家有轿车的情况下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该管理办法有效期自2010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6月9日止。

  关键词:申请条件

  九类情况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含单身)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为了杜绝出现有房有车家庭虚假申请廉租房现象的发生,《办法》规定,具有以下九类情况之一就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离婚不足2年的;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关键词:保障方式

  保障分为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方式。

  石市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市政府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实时调整并公布。

  采取租赁住房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等分类情况由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关键词:建筑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

  为了让市民住上安全房、舒心房,《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的基本标准为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关键词:管理办法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的产权登记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名下。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廉租住户经个人申请、逐级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续签合同。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及时向住房保障部门申报家庭人口、资产和住房的变动情况,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应退出所租赁的廉租住房。如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的,不得参加年度复核。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改动房屋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室内自用部分的维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廉租住户自己负担。

  关键词:保障途径

  六种途径筹措实物配租廉租住房

  《办法》规定新建廉租住房,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则规定市国土部门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单列指标,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定点供应。

  《办法》规定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六种途径。在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在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用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征土地集中建设部分廉租住房;政府出资购买符合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利用现有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关键词:准入条件

  已买经济适用住房不再实物配租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分排队、按序配租的原则;量入为出、递次配租的原则。

  实物配租的范围包括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正在享受社会租赁实物配租的家庭,在同年度内优先选择直接实物配租。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不在实物配租范围;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18周岁以下孤儿,只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不实行实物配租保障。

  实物配租的方法是依据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等状况评分排队;按照实物廉租住房的可配租数量和保障对象在住房、收入、孤老病残等方面的状况,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开始实施配租,逐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审核评分、区级排队公示、房屋配租、签订协议五步走的程序进行。

  关键词:退出机制

  转借、转租等七种行为将取消保障

  《办法》规定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解除《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利用租住的廉租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行为的。

  各区住房保障局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廉租住房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由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收回,按市场租金补交以前房租。并记入诚信档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正保会计网校名师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
 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会计基础知识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
 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 ACCA考试指南动态政策 试题复习

听过来人谈会计面试的九大经验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中级会计职称妈妈级考生经验分享

中级通过考生经验分享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大学生职业规划移动学习完整体系
网校活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