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财政助推再生资源回收业发展
6月10日,随州市普天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明欣喜不已,该公司2009年全年实际缴纳一般增值税167万元,曾都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的有关政策,积极报请省财政厅及时为其返还117万元的增值税,减轻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
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呈现萧条景象。钢材、纸张、塑料等原料价格大幅下降,使废旧回收企业的利润缩水,有的甚至发生亏损,迫使许多中小型回收企业减少或停止了回收行为。为了缓解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曾都区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及时会同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到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核实,共确定了19家符合退税政策和范围的回收企业进行申报。截至目前,经过上级财政部门终审,共计向各回收企业退税1100万元,有力缓解了各回收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难题,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普遍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废为宝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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