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内容摘要:安徽省建立“百乡联系点”制度,开展资金监管试点工作,全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百乡联系点”制度。
全省重点选择100个基础条件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政所(分局)作为省、市财政部门的直接联系点,帮助、指导乡镇财政所(分局)在“职能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方面达标准、创特色,打造成为“领导重视、硬件到位、基础扎实、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的乡镇财政所(分局),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开展资金监管试点工作。
下发《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百名联系乡镇进行试点,将所有乡镇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要求各试点乡镇分别选择若干重点项目开展资金监管工作,探索创新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2010年4月,分别选择皖北、沿淮和皖南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调研,下发《安徽省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内容和重点、保障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对乡镇财政工作职责和主要业务进行梳理、列表反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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