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发办扶持恩施州农业综合开发
5月25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确定继续扶持我州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
国家农发办主任王建国,副主任韩国良、宋志刚,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琪扬,湖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湖北省农发办主任魏祥运,恩施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张忠凯,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长余晓晨出席会议。
会议印发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呈报的《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恩施州发展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扶持意见的报告》,宣读了国家农发办制定的《关于中央财政2010-2011年扶持湖北省恩施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政策措施及资金安排的具体意见》。国家农发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扶持我州农业综合开发的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逐条进行了解读,以利于湖北省和恩施州认真领会政策精神,切实加以贯彻执行。
新的扶持政策措施如下:一是对项目区内农民购买种苗给予补助,补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二是允许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的茶叶、果林、蔬菜、药材等基地建设,纳入中低产田改造扶持范围;三是由湖北省安排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用于我州申报的产业化补助项目;四是允许我州申报的产业化经营财政贴息项目突破贷款最低额度限制以及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比例限制,据实给予贴息;五是对我州开展联合重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立项扶持。在资金安排上,继续加大投入。国家农发办在保持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我州正常投入规模的基础上,拟在2010年和2011年每年专项安排我州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00万元。
王建国希望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财政农发部门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创新试点,探索前行,总结成效,逐步推广,积累经验,推动加快发展。
王琪扬要求我州切实加强对国家下达的专项资金的监管,努力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切实让党的惠农政策的阳光照耀到项目区广大农民的身上。要准确领会精神,积极试点探索,总结经验成果。
张忠凯表示,恩施州将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行动,强化监管,不辜负国家财政部农发办对我州的厚爱与期望,以优异的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迎接国家财政部农发办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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