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财政落实职校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政策
近日,我市市区财政安排经费360万元,对1094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免收学费补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平均享受2200元补助。
一是认真做好困难学生测算和审定工作。市财政会同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统计核定的在校学生情况,按照学籍人数的5%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校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案表,做好免费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上报的免费学生情况真实。
二是积极落实免学费补助资金。市财政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足额安排拨付免学费补助经费,市、区财政共配套安排资金115万元,同时争取上级财政补助245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要求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补助经费,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对免费学生2009年秋季学期已缴纳的2009—2010学年的学费,按实际缴纳数额,通过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或发放现金等方式,确保在2010年6月30日前足额退还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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