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转让鄂尔多斯矿业19%股权
大同煤业公告称,根据山西省国资委批复,拟转让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9%股权给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指出,交易对价为4.59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将下降至5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为基建矿井,尚处于基建期。
大同煤业A股周一收市下跌3.20%至3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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