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期刊>期刊名称>期刊内容> 正文

还是“先审后批”好

2006-10-8 15:17 《中国农业会计》·王彬彬 【 】【打印】【我要纠错

  所谓“先批后审”是指经费开支的审批入账程序为:承办人填写支出单———部门负责人批准———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审核后作账务处理。所谓“先审后批”是指经费开支的审批入账程序为:承办人填写支出单———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审核———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作账务处理。笔者认为经费开支“先批后审”存在诸多弊端,应当实行“先审后批”,并就如何落实“先审后批”谈些看法。

  一、从实例看“先批后审”的弊端

  1.出租车发票连号。出租车发票连号不是不可能,如刚要下车,出租车司机已打好发票,这时突然想起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只好再次乘出租车,这是两张发票连号。但多张发票连号就不正常了。而“先批后审”程序要求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在批准前认真核查并发现这些细节问题,显然是不大可能的。

  2.装修房屋费用中的大额运费。装修房屋怎么会出现大额运费呢?除非是将装修材料由某地运输到外地去施工,否则就不可能产生这种现象。对此,会计人员审核时可以刨根问底,弄清事情原委。但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工作繁忙,若要他们像会计人员那样审核实属困难。

  3.一事重复报销。如承办人先声称发票“丢失”,并有证人证言,利用其他票据顶账报销后,再次使用原发票找领导签字报销。

  4.专项经费乱用。有的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乱用专项经费,报销时通过某些渠道取得正规发票,送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由于事务繁杂等原因,未弄清具体情况就予批准。待到财务部门审核时才发现发票虽然合规合法,金额也未超指标,但未做到专款专用或某些票据内容应填未填(如不写明时间、单位、单价),致使财务部门陷入两难境地。

  总之,在经费开支“先批后审”的情况下,就会有一些人利用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工作繁忙、无暇仔细审批票据的客观情况,在审批前做手脚,中饱私囊,做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甚至党纪国法的事情。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单位经费开支混乱。

  二、“先批后审”存在的问题

  1.不容“挑战”的长官意志。不少单位的领导人唯我独尊,一切全凭个人意愿办事,选拔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不看其是否遵守财经纪律,也不问专业水平高低,而是看其是否为“自己人”,是否“听话”。只要是领导决定和签批同意的事情就永远是正确的。如果有人胆敢提出异议,就认为是向自己的“权威”挑战,对自己“不敬”。有的领导则直接宣称“我签的字,出了问题我负责”;更有甚者,以调离来胁迫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服从其个人意志。

  2.“浑水摸鱼”的承办人。在经费开支“先批后审”情况下,承办人已掌握了审批“诀窍”,如专门在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忙得不亦乐乎时去报批,就特别容易获得批准。承办人对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根据领导意思办事”的情况也完全清楚,因此经费开支只要过了领导审批“关”就是“合理”和“合规”的。

  3.部门负责人审批时不负责任。部门负责人是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最清楚承办人的所作所为,理应认真审批。如果他们在审批时马马虎虎、不坚持原则,就会导致后续一系列问题。

  4.对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在经费开支审核、审批过程中的不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事情,财务部门就应该予以办理,不用再进行审核。有些人甚至错误地认为“先审后批”是财务主管、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争权”。

  三、落实经费开支“先审后批”的建议

  1.明确财务主管、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在经费开支审核、审批过程中的职责,保证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在经费开支“先审后批”制度下,会计人员要对票据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单位财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则在会计人员审核后行使批准报销的权力。

  2.建立健全经费开支审批责任制。违规违纪的承办人、没有发现票据存在的明显问题就签字的部门负责人应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虽然通过了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审核,但之后被审计、财政、税务人员查出问题的票据,要规定审核人应承担的责任。对未经财务主管和会计人员审核的票据,明确规定不予报销,这样才能落实经费开支的“先审后批”制度。

  3.会计人员和财务主管要敢于坚持原则。实践证明,有的单位负责人并不是不想实施“先审后批”的经费开支制度,会计人员和财务主管提出经费开支“先审后批”的合理化建议后,一般也能得到他们的肯定和支持。因此,会计人员和财务主管要敢于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同意,就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作者单位:河北省植保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