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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较量“战国策”—从IBM“引狼入室”说起

2006-10-20 17:23 《首席财务官》·缪荣 【 】【打印】【我要纠错

  《战国策》是记载我国战国时期各国政治主张与外交策略的最完整的一部著作。而当今跨国企业智计频出,全球专利较量中的风云变幻,似乎也不逊当时。其中IBM作为最强大的“诸侯”之一,其专利开放战略究竟意图何在?

  一位研究美国专利发展史的观察家曾指出:“在一个新行业中,企业能否取得行业领导地位关键取决于专利较量的结果。”如今专利早已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工具,而是已经成为一种企业战略,甚至可称作一种“谋略”。

  专利战略的先驱者—IBM公司通过专利的经营获利颇丰。目前IBM的专利许可费收入是每年10亿美元;1999年,IBM曾利用公司专利换来了300亿美元新部件的销路。可以说,其专利巩固了IBM公司的行业领导地位。但有趣的是,当许多跨国公司的专利保护正越来越严格,企业之间涉及专利的纠纷正层出不穷时,IBM公司却宣布开放自己的大量专利。2004年IBM公司向软件开发商免费开放了500项软件专利,2005年又向卫生和教育产业软件标准设计者授权免费使用其全部专利。IBM总裁彭明盛表示,他面临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将大部分专利免费开放。

  而今年4月12日,“IBM软件技术开放日”在位于北京中关村软件园的IBM中国开发中心拉开帷幕。IBM宣布将开放诸多资源给业界,同时推出几项计划倍受关注:自由社区计划从今年4月开始向中国地区客户提供12万份社区版WebSphere,Rational和DB2软件,客户可以基于上述软件进行应用开发,IBM还将开设网上专区,为这一系列的社区版软件提供技术支持;SOA英才孵化计划在未来三年时间内帮助中国合作伙伴培养100位资深架构师、1000位普通SOA架构师和10000名SOA领域的产品专家;中国高级学术交流中心计划通过把IBM最新的开发信息、领先的技术和全球的开发经验开放给高校中的开发人员和组织。

  此外,还将分享到最高端团队的知识和经验的“实验室服务计划”、针对开放源代码软件支持的“开放源代码软件核心计划”、针对社区支持的“技术社区建设”计划等等。

  IBM并非慈善家,自然不会将自己辛苦得来的成果白白拱手让人。它究竟为什么会有这种“引狼入室”的做法呢?

  “引狼入室”实为“李代桃僵”

  “三十六计”中“李代桃僵”意为,作出某些局部、或暂时的牺牲,去保全或者争取全局的、整体性的胜利。IBM正是利用了此计。

  首先,以超强的科技实力为放弃局部利益的大前提。截止2005年,IBM已经连续12年成为全球拥有专利数最多的公司,现在每年申请的新专利达3000多项。积累了雄厚的知识资本,有计划有步骤的开放专利不会动摇IBM在行业领域内的科技垄断地位。

  而IBM所看重的全局利益则是成为未来全球产业标准中的长期主导地位。从很多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人们不在乎哪一种技术更先进,只关心哪一种技术是主流。一项技术开放得越早,就越有可能成为主流,从而成为产业的标准。而谁建立标准就意味着取得主导地位。IBM的专利开放战略正是痛定思痛的结果,实施专利开放战略等于在行业领域内设置了很高的进入壁垒,能够有效遏制竞争者的进入,也能为自己确立市场地位赢得先机。

  专利保护是双仞剑,虽可防止企业技术外溢产生利益损失,但是如果保护过份,却容易给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例如TCP/IP和NetBeui网络协议之争,Ethernet和Token Ring网络之争,最终IBM所开发的Netbeui和Token Ring全都败下阵来。原因是TCP/IP和Ethernet开放得早,已经提前一步成为了产业公认的标准,而IBM的Netbeui和Token Ring不是技术落后,而是因为被知识产权重重保护失去了成为主流技术的机会。

  再者,IBM的产品部门各自独立,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制造基本上都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其最直接后果是,IBM在许多自己的产品中并没有应用自己发明的新技术,至少不是最先应用这些技术。这既导致了技术的浪费和闲置,也丧失了许多推广技术的机会。专利开放可以吸引更多技术和市场的追随者,这些追随者在IBM专利的基础上开发形成大量衍生技术和产品,为IBM的技术和产品培育更广阔的市场,推动其成为市场主流。另外,由于IBM公司的专利开放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策略的推进,对追随者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具有一定的引导性,追随者获得技术的同时往往也实现了IBM对某些技术进行推广的战略企图,推动了IBM在产业新标准制定中主导地位的建立。

  IBM的专利开放只不过是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两方面权衡的结果,在不失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放弃部分专利收益来谋求长远的技术霸主地位,如此果敢的选择确实令人折服。

  “技术倾销”实为“偷梁换柱”

  “三十六计”中“偷梁换柱”意为,用偷换的办法,暗中改换事物的本质和内容,如同抽出梁木,屋就会坍塌,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

  前文所述计划自然对我国好处多多,但是这却是IBM专利开放的“谋略”之一:在开放和帮助之时“偷梁换柱”,持续围歼可能将对IBM构成威胁的新技术。长此以往,我国的技术自主将逐渐摇摇欲坠,并且国家未来产业标准的主导权也将难以立足。

  如果用一个新的概念表达,这种新战略实质上是在实施“技术倾销”。与产品倾销一样,技术倾销也会对被倾销国产生不利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更加潜在、更加长远,并且在法律制度上还没有像产品倾销一样受到普遍的重视和关注。

  面对跨国公司专利战略的咄咄紧逼,我国企业又该如何应对?

  欲抗“强秦”,理应“合纵”

  相对具有强大科技实力的跨国公司而言,我国企业的科技能力确实显得非常薄弱,即使是在国内具有雄厚实力的国有大企业,科技实力也是远远落后于大型跨国公司。2006年初的统计显示,目前国资委监管下的168家中央企业拥有的专利总数为30520项,还不及佳能公司的一半,更不用说IBM了。由此可见,在这样的实力悬殊下我国的企业要想与跨国公司争夺未来的产业标准主导权是难上加难。

  但笔者认为,除了利用跨国公司专利开放的契机,加大研发力度外,我国企业理应选择“合纵”,以抗“强秦”,方可能有反客为主之机。

  首先,加强科技方面的协作,这可以通过一些制度的安排实现。例如,在关键产业促成企业之间的专利共享联盟,这样,既能够使我国企业有限的专利技术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共享和推广,又有利于推动我国技术标准的建立,增强我国在未来产业标准中的发言权。今年7月8日,历经四年的朗科诉华旗闪存盘专利侵权纠纷案终于达成和解,华旗将承认朗科闪存盘及闪存MP3基础发明专利,朗科也不向华旗收取闪存盘专利费用,其意义不止于握手言和的这两家企业本身,更折射出整个中国企业合作竞争、联合对外意识的觉醒,在此我们依稀看到了专利共享联盟的影子。

  再次,构建专利攻防战略。例如,在被盘剥多年以后,中国DVD行业已经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欧、美、日、韩的技术公司近日纷纷将目光投向中国力推的数字电视产业。几乎每一家彩电企业都收到大量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诉求,花费不菲。今年9月20日,低调潜行一年多后,TCL、创维等13家彩电商签署意向书,联合组建一家数字电视专利公司,希望通过这个实体的专利经营,实现我国企业专利权集体防御,以捍卫国内彩电企业在数字电视时代生存的空间。

  两千多年前,战国时期较弱小的诸侯之间是相互依存、唇亡齿寒的关系,因此“合纵”是他们惟一的选择。如今对于国内企业,虽不到生死存亡之际,“强秦”的威胁似乎也很遥远,但敌强我弱,并几乎已让其占尽先机的情形却不容忽视,我国企业或许也将别无选择。而历史上的那次合纵,却终因有些国家眼光短浅,相互攻伐而彻底失败,这或许也值得我们细细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