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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的新视角:假设方法的运用

2006-10-21 15:46 《会计之友》·王瑞龙 【 】【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方法是打开“问题”大门的钥匙。方法得当,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主要介绍现金流量表各项目金额的填写方法。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金额的填列方法一般有二:一是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分析调整后填列;二是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并根据工作底稿记录填列。第一种方法没有什么规律性可循,如果现金流量表编制错误,很难检查出错误所在,偶然性因素很多;第二种方法的优越之处是如果现金流量表编制出现错误,可以查找出错误所在,不足是初学者对调整分录的编制很惘然,不知从何处入手,很难从规律层面对调整分录理解与认识,难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在编制调整分录时,适当运用假设方法不仅有助于加深对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的理解,而且有助于提高编制的准确性。假设是科学研究上对客观事物的假定说明,是基于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提出的有利于解决问题的途径。假设的目的是使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深奥的问题变得通俗、易懂。运用假设方法,可以直观掌握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换言之,调整分录是现金流量表联系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的桥梁与纽带,是实现由权责发生制向收付实现制过渡与转变的必经之路,是找到编制现金流量表调整分录的规律性的捷径。

  一、假设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减少会相应地收回等额现金,导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之间的内在关系

  利润表的第一个项目是“主营业务收入”,是本会计年度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价值量。 “主营业务收入”与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对应关系,但不是相等关系,因为两者确认的基础不一样,“主营业务收入”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只要符合销售收入的条件,不管是否收到款项,都作为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根据收付实现制确认的,符合销售收入条件但没有收到款项的不能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根据定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确认销售本期收回的现金,前期确认销售本期收回的现金,后期确认销售本期预收的现金(货款)。两者涵盖的范围不一致,它们的内容有交叉但不是一一对应相等。

  从账户的性质、用途结构看,账户借方或贷方金额的变动反映了现金的增减变动。依据应销售与收款是否同时划分,一个企业(公司)本期发生的销售收入有三种情况: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本期收回现金即现销;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下期收回现金即赊销;前期预收货款本期确认销售收入,那么,下列等式应该是成立的:

  本期销售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本期现金销售收入+本期非现金销售收入(即赊销收入)+前期预收货款本期确认销售收入=本期现金销售收入+本期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本期预收账款账户借方发生额

  亦即:

  本期现金销售收入=本期销售收入-本期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本期预收账款账户借方发生额(1)

  本期收回前期销售商品的现金=本期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贷方发生额(2)

  本期不符合销售收入条件而预收的现金=本期预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3)

  (1)+(2)+(3)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收入-(本期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本期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本期预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本期预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4)

  因为: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的关系为: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的关系为: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所以,(4)可写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应收账款账户的期初余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本期应收票据账户的期初余额)+(预收账款账户的期末余额-预收账款账户的期初余额)(5)

  公式(5)反映了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左边体现的是收付实现制,右边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揭示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之间的内在关系。在推导这个公式的时候,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借方是因为销售成立但未收回现金,贷方是因为收回现金而减少的。严格地说,这个公式是不严密的,因为还有其他因素造成应收款项减少但现金并未增加。比如,应收账款因无法收回作为坏账核销,债权重组造成应收账款减少但没有收回现金,应收票据贴现造成应收票据减少但并不等额收回现金而有一部分作为贴现利息等等。为了简化、简便起见,笔者暂且假设没有发生这些业务,如果发生的话,则需要运用修正的方法加以调整。

  按照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公式(5)可写成如下的分录形式(即调整分录):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借(贷):应收票据

  借(贷):应收账款

  借(贷):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记账方向怎样确定?如果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为借方,反之记贷方;如果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为贷方,反之记借方。“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列,“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货款”等项目的金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年末数与期初数的差额填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按照借贷平衡的原理“倒挤”出来的。

  二、假设本期增加的存货只有购进这一形式,本期减少的存货只有销售这一渠道,且本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减少会相应地引起现金的流出,导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成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付账款”等账户之间的内在关系

  利润表中的第二个项目是“主营业务成本”,该项目怎么会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发生联系呢?

  大家知道,一个企业(公司)的存货增加的渠道有购进(通过货币结算)和非购进(不通过货币结算),非购进如盘盈、接受捐赠等。存货减少的方式有销售(通过货币结算)减少和非销售(不通过货币结算)减少,非销售如盘亏、对外捐赠等。现在,假设企业(公司)存货的增加只有购进这一途径,存货的减少只有销售这一方式,那么,下列的等式应该成立:

  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进存货-本期销售减少的存货(即本期的“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购进存货=期末存货-期初存货+ 本期销售减少的存货(6)

  按照购进与付款是否同步分,本期购进的存货中有三种情况:

  本期付现购进即现购;本期购进未付现即赊购;前期付现本期购进。因此,本期购进存货在价值上有如下等量关系:

  本期购进存货=本期付现购进存货+本期赊购存货+前期付现本期购进存货

  本期付现购进存货=本期购进存货-本期赊购存货-前期付现本期购进存货=期末存货-期初存货+ 本期销售减少的存货-本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本期预付账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7)

  本期支付前期的货款=本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账户借方发生额(8)

  本期预付货款=本期预付账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9)

  (7)+(8)+(9)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应付票据账户期末余额-应付票据账户期初余额)-(应付账款账户期末余额-应付账款账户期初余额)+(预付账款账户期末余额-预付账款账户期初余额)(10)

  这个公式揭示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账户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样体现了不同的确认基础,等式的左边反映的是收付实现制的结果,右边反映的是权责发生制的结果。在推导这个公式时同样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减少(借方发生额)是因为以现金支付债务,而没有发生以非现金支付债务的行为。实际上也是不严谨的,有些业务会引起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减少如因为债务重组而减少应付账款但并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如若发生了以非现金支付债务的行为要用修正的方法加以调整。

  根据这个公式,可得出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贷):存货

  借(贷):预付账款

  贷(借):应付票据

  贷(借):应付账款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

  如果期末存货金额大于期初存货金额,记借方,反之,记贷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记贷方,反之,记借方;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记借方,反之,记贷方。这些数据可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对应的项目中取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可通过“倒挤”的方法计算取得。

  三、假设全部以现金支付的项目

  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以现金支付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项目所对应的账户是“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如果本期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全部以现金支付,调整分录是: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各项税费

  2.期间费用以现金支付

  利润表中“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统称为期间费用,期间费用中有的以现金支付,有的不需以现金支付而通过内部转账形式。

  假定本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全部以现金支付,则调整分录是: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按一般的规律,财务费用与筹资有直接的关系,借款利息是构成财务费用的主体。假定财务费用全部以现金支付。则调整分录是:

  借:财务费用

  贷: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不必假设的项目

  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项目,分别属于企业的“利得”和 “损失”。这些项目的发生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引起的,相对于企业的日常活动而言,它们的特点是发生的频率不高,带有偶发性和边缘性,因此,一般不必要进行假设,可根据形成“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经济业务的内容直接编制调整分录。 “利得”和“损失”大多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入、流出)有关。

  假设的目的是便于对问题的理解,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假设必须以由企业的日常活动所引起的经常发生的业务为基础。经常发生的业务,其特征是这类业务构成企业业务总量的大部分,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大。上述的假设中,因为假设的情况数量有限且是经常发生的业务,比较简明地将调整分录提炼出来,方便初学者的学习,揭示了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假设因素的存在,以利润表基本项目为“轴心”所衍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不真实的。因此,必须运用修正的方法将假设以外的因素造成的调整分录中不真实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金额加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