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期刊>期刊名称>期刊内容> 正文

“帐”字辨考

2006-10-21 17:37 《会计之友》·赵丽生 【 】【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考证“帐”和“账”的起源,结合历史学和考古学的研究成果,严密地论证帛的货币职能及帛与纸的关系, 科学地分析“帐”字所内涵的经济意义,得出“帐”字应用到会计领域是帛作为货币职能的加强与纸的出现共同作用的结果,“帐”是表示会计记帐的“帐”字最为准确的一个词。

  中国会计界对“帐”与“账”历时已久、轰轰烈烈的讨论,近年来已基本沉寂下去了。多少年来,会计领域一直存在两个帐(账)字,有的用“帐”,有的用“账”,甚至在一本书或一份文件中,竟会出现两字并用的情况。后来,有关部门针对“帐、账”混用问题,统一规范使用“账”字,这就意味着“帐”字将退出会计历史舞台。人们之所以把“账”字作为“账簿”的标准配字,主要的理由是“账”字从“贝”,贝是中国古代最古老的货币,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一些字如:买(買)、卖(賣)、贵(貴)、贱(賤)、购(購)、贩(販)、财(財)、宝(寳)等均与贝有关,会计记录的是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事项,因此,会计记录用“账”比用“帐”言之有理。

  笔者认为:“帐(或账)簿”中“帐”与“账”究竟哪个字更为准确,更加符合客观历史事实,需要历史地、科学地分析考证,不可主观臆测,也不能附会穿凿。

  一、“帐”、“账”溯源

  帐,形声字。《说文解字·巾部》:“帐,张也。从巾,长声。”就是说,“帐”字的原字本来是“张”,是把帐子张施于床上的意思。《史记·袁盎晁错传》有:“乃以刀决张。”后改弓为巾,遂分化为篆文的帐。在南北朝之先,帐的意思就是帏帐。司马迁在《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营卫止哙,哙直撞入,立帐下”和班固在《东都赋》“供帐置乎云龙之庭”均是这个意思。

  帐字引伸运用到会计领域始于南北朝,盛行于隋唐。《汉书·五帝纪·元封五年》:“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 此时,有“帐”之义,而未用其字。唐颜师古注:“计,若今之诸州计帐也。”《魏书·释老志》:“元象元年秋,诏曰:'……城中旧寺及宅,并有定帐'.”这里的“帐”就是关于会计的帐。《北史·高道穆传》也有:“秘书图籍及典书湘素,多致零落,可令道穆总集帐目,并牒儒学之士,编比次第。”的记载。《隋书·高祖纪下》有:“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新唐书·百官志一》说:“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丁、老为之帐籍。”此时的“帐”完全是会计核算所记之帐。

  “账”字的出现比“帐”要晚许多。《说文解字》未收录“账”字,说明“账”字在秦汉时还未使用。南北朝之后,帐字既作帏帐之帐,又作会计之帐,为了便于区别,有人去掉巾旁,另加贝旁,新造出一个字——“賬”,作为帐的通假字,即今日之简化字“账”。账,从贝,长声。

  有意识地把“帐”和“账”区别对待是明清时候的事情。明清之际,“账”字的使用就很普遍,尤其是商家,很多弃“帐”用“账”,但总体上是“帐”、“账”混用。毕沅《经典文字辨证书·卷三》认为:“帐,正;账,俗。”“帐”、“账”只是雅俗的关系。王鸣盛《蛾术编·说字十》中说:“今俗有账字,谓一切计数之簿也。”也是这个意思。账字出现之后,会计界既有用“帐”的,也有用“账”的,几百年来,两字相处不扰,官方和民间使用未现矛盾,至于选用其中哪一个,完全服从于个人的习惯,没有硬性规定。

  很明显,因为“帐”字字义杂乱,既有会计记录的意思,又有帏帐、幕帐的意思,容易歧义,人们创造出“账”字,代表“帐”字专门用于表示会计记录的意义,这是“账”字之所以出现的主要原因。

  二、郭道扬先生对“帐”字的解释

  郭道扬先生对“帐”字引伸运用到会计领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描述。

  他在《会计发展史纲》中说:“'帐' 字是怎样运用到会计核算方面来的呢?根据史料记载,一般有以下两种说法:(1)源于'供帐'核计之事。古代皇帝或达官显贵出外巡游,为了便于休息、住宿,沿路派人张设有帏帐。帐内备有各种生活必需品和装饰品,供其享用,此种帏帐称之为'供帐'.供帐铺设通常十分奢丽豪华,所用之物均有相当高的价值,是官方(或私人)财产的一部分。同时,供帐所费数额巨大,一般要进行专门的核计。巡游时,会计记的是'供帐'内的全部收支,算的也是'供帐'内的全部收支帐目。这样,天长日久,循环往复,负责'供帐'核算的会计便依声托事,借字表意,把对'供帐'内的财物和费用开支的考核叫作'记帐',把登记这些经济事项的簿册称为'帐'或'帐簿'.后来,又把'供帐'内所发生的经济收支统称为'帐',而把登记这些经济事项的簿册称为'帐'或'帐簿'.对'帐'和'帐簿'的这种认识便逐渐在人们中间统一起来,并逐步扩展到了整个官厅会计和民间会计核算领域。从此,'帐'和'帐簿'就取代了一切传统的名称。(2)源于民间之'帐帘'.在古代,那些坐店销售的商人,通常是店前售货,店后有人随时登记会计帐目。为了内外有别,保守私人经营秘密,往往在前后之间,悬挂一布帘作为遮隔,这种布帘在当时称作帐帘。这样久而久之,便把帐帘之后称作'帐',进而把对会计事项的记录叫作'记帐'……根据考古发现和一些史料的记录,关于'帐'字运用于会计核算起源于'供帐'核计之事已能够得到证实。到明清时代,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有一些人,感到'巾'字旁的'帐'字用于会计核算欠妥,故创造出一个'账'字取代它。自古以来'贝'字就是财物的代表,创造和起用'账'字的根本原因就在这儿。但是,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账'字出现之后,'帐'字仍未取消,此后二字通用。”(见郭道扬《会计发展史纲》151-154)。

  非常清楚,郭道扬先生认为“帐”字出现在会计领域主要是以上两个原因。也就是说,帐簿之帐之所以为“帐”是因为官方在帏帐内、商家在幕帐后进行会计记录而引伸出来的,而且根据考古发现和一些史料的记录已能够得到证实。郭道扬先生的观点一直是中国会计理论界的主流观点,特别是第一种说法已被多种教科书引用,许多人认为“帐”字引入会计领域均出自这个原因。

  三、“帐”字与帛

  笔者认为,要把“帐”字准确地解释清楚,应该从帐的偏旁“巾”字讲起。

  我们知道,“帐”字是从“张”字转化而来的,它的本字是“张”,后来改“弓”为“巾”,从巾作“帐”,用来表示帏帐及相关字义。那么,“帐”字又是如何被引伸到会计核算领域的呢?这又得追溯“帐”字的偏旁“巾”。

  “巾”字是一个象形字,甲骨文的字型像一幅下垂的佩巾,金文和籀文的字型与甲骨文基本相同。《说文解字·巾部》:“巾,佩巾也。从冂,| 象糸也。”巾字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也是《说文解字》的部首,凡从巾取义的字,皆与布帛、佩巾等义有关。“帐”字从巾显然是从其布帛之义。帛,是丝织物的总称。《说文解字·巾部》:“帛,缯也。从巾,白声。凡之属皆从帛。”帛的范围包括锦、绮、罗、纱、绫、纨、缣、绨、绢、缦、绣、缟等。

  我们不得不承认,“帛”字在中国会计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字,它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对会计技术和会计理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帛与会计的联系至少是两个方面:首先是它执行货币职能时,必然与经济活动形成千丝万缕的联系,而经济活动及其成果是会计记录的主要对象;其次是它在纸出现之前,始终与简牍一起成为中国文字的主要承载物。

  四、帛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货币

  中国古代,布帛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执行货币职能。《诗·卫风·氓》记载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就是说布是一种实物货币,憨厚的小伙子用布来买丝;《盐铁论·错币》则有:“古者市朝而无刀币,各以其所有易其所无,抱布贸丝而已。”这些记载说明在金属铸币广泛流通之前,布帛早已是一种执行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了,正因为此,当春秋战国时期金属铸币广泛流通,货币经济大行其道之际,一些新型的金属铸币取名为“布”,代替其原字——鎛(音bo,一种生产用的金属农具,布即是像农具鎛的金属铸币),如以原始布、空首布、平首布和三孔布为主组成的布币体系,成为春秋战国时期四大货币体系之首(其他三大货币体系是刀币体系、圜钱体系和楚币体系),这种以“布”来命名金属货币不是偶然的,是布在人们的心目中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货币地位观念的体现。还有一种不容忽视的情况是:在古代自然经济占统治的情形下,即使是金属货币执行了主要货币职能,布帛作为实物货币依然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发挥作用,而一旦社会经受重大动乱,货币经济遭受严重破坏时,谷粟布帛等实物货币的职能就更为明显,因此,所谓“以布帛为市”的情形,就会长久地持续下去。秦汉时期,币制统一,经济发展迅速,谷帛的货币作用大大减弱。但是,每逢战乱、灾荒之后,或币制混乱、货币贬值严重之际,谷帛的货币作用就越明显,甚至在一定时间范围和区域范围内将金属货币的地位取而代之,这是秦汉以来历史上屡见不鲜的事实。

  汉末董卓破坏五铢钱币制,北方多数地方又普遍实行谷帛交易,曹魏文帝甚至明令废钱。绢帛均可作为货币流通,在所有的绢帛种类中,执行货币职能的主要是绢与缣。绢是一种丝纱较疏的织物,缣则是一种很细密的丝织物,以麻、紵、葛为原料的布在民间也作为货币流通。西晋时,绢布用于赏赐的普遍性可与黄金在西汉的情形媲美。同时,布帛还被广泛用于旅费和借贷。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特别是其后期,布帛特别是绢帛已排除了其他实物,开始与铜钱并行为币。主要的原因是,绢帛的价值较高,用途广泛,而且我国历朝历代对布帛的规格均有统一的规定,如汉代以后,一匹绢帛的幅宽为二尺二寸,长为四十尺;唐朝绢以四丈为匹,布以五丈为端,均宽一尺八寸。这些统一措施为绢帛充作货币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李唐王朝曾于开元二十年(732年)九月发布明令,把绢布作为法定货币:“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闻市肆必须见钱,深非道理。自今以后,与钱货兼用,违者,准法罪之。”(《册府元龟·卷五O一·钱币三》)。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又敕:“货物兼通,将以利用,而布帛是本,钱刀是末;……至今以后,所有庄宅口马交易,并用绢、布、绫、罗、丝、锦等物,其余市价至一千以上,亦令钱物兼用,违者科罪。”(《唐会要·卷八十九·泉货》)元和六年又通令:“公私交易十贯以上,即须兼用疋段。” (《唐会要·卷八十九·泉货》)正因为此,绢帛在唐代一直被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而在这个时候,贝早已退出货币的历史舞台。

  所以“帐”字在会计领域的出现,必与布帛执行货币职能有关,汉字“币”的繁体字——“幣”,就与帛紧密联系。《说文解字·巾部》:“幣,帛也。从巾,敝声。”在这个意义上说,帛因具有货币职能而造“帐”字不是很耐人寻味吗?

  五、中国古代曾经把帛叫做纸

  如果说帛作为中国古代特别是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主要货币是“帐”字始创的一个主要原因的话,那么,帛在纸诞生及推广之前,还具有纸的基本功能。

  在纸发明之前,中国古代所用书写记事材料主要有金、石、甲、骨、简、牍和缣帛。国外则除金石以外,还用莎草片、贝叶、树皮及羊皮等作为书写记事材料。古代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正是有赖于这些材料才得以保存并流传下来。中国最古老的文字记载主要见于出土的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商周至春秋战国以来还将文字铸刻在青铜器或刻写在玉、石之上。从战国起,中国更多的文字则是书写在丝织物缣帛及竹简和木牍之上。书写在缣帛上的书,史学界和考古学界称为帛书。缣帛是指双丝织的浅黄色的细绢,古代多用作赏赐酬谢之物,亦用作货币,还用来作书写材料。《墨子》就有“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槃盂,传遗后世子孙者知之”之语。我国曾于1942年出土长沙子弹库楚帛书,1973年出土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

  我们可以把金、石、甲、骨、简、牍和缣帛这些书写材料分为两类与后来出现的纸进行对比。一类为重性硬质材料,如金、石、甲、骨、简、牍,这些材料容字有限,与纸相比笨重而不宜携带,又不能舒卷,所占体积大。用青铜或铁器铸字,要耗去大量金属,成本高,费工多。另一类为轻性软质材料,如缣帛和兽皮等,这些材料表面平滑受墨,容字多,特别是缣帛,可舒卷和剪接,便于携带,且材料寿命亦长,是理想的书写材料,与纸相比是价格昂贵,不易多得,我国古代就有“贫不及素”,意思是穷人难有机会在帛上写字。

  从外观和功能上看,帛最接近纸,所以古代也有人把帛称作纸。如范晔在《后汉书·蔡伦传》中说:“自古书契多编以竹简,其用缣帛者谓之纸。”中国的造纸术始于汉初,东汉宦官蔡伦对其进行了改良,并予以推广。后来,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博士、河间张揖将丝织物缣帛称为“幡纸”或“古纸”,而把蔡伦等人用旧布捣抄而成的纸,称为“今纸”或“帋”。这就出现了纸的另一种写法-“帋”,这又是一个从“巾”的字,依然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字。

  由此可见,帛既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货币,又是古代会计记录的一种主要承载物,表述会计把与货币有关的经济活动记录在缣帛上,除去“帐”字还有哪个字比它更合适?“帐”字比“账”字更能够科学地、完整地反映当时的客观历史现实。隋唐之前,秦汉两晋南北朝简帛并用,书写材料既有简牍,又有缣帛,为什么记在简上的可以叫作“簿”,记在缣帛上的就不可以叫作“帐”呢?

  六、“帐”字正义

  实际上,把上述几个问题结合起来分析,结论自然就明朗了。

  “帐”出现在南北朝时期,这是事实。这个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有史记载历时最长的一段动乱分裂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此起彼伏,民族矛盾层出不穷,政治腐败,经济萧条,战乱不断,民生不安,应该说这段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比较黑暗的一段。尽管如此,由于文字的主要承载物——纸的出现,这段时期,文化传播的速度明显加快,文化传播的范围更加广泛,文化思想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出现了一大批著名的文学家、艺术家,贾思勰、祖冲之、马钧、刘徽等科学家光芒四射,留下一大批名垂青史的不朽著作,如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等等。同样,正是由于纸的出现,会计记录的材料由笨重的简牍和贵重的缣帛被物美价廉的纸所替代,而纸的外观和功能与缣帛如出一辙,在纸上记录如同在帛上记录,因此,把用巾字作字根的“帐”引伸来表达会计记录的对象,就不足为怪了。应该说,“帐”字在南北朝时期出现在会计领域,不是偶然的,而是帛作为货币工具职能的加强与纸的出现共同作用的结果。

  至于当前有人把记帐的“帐”字统一规定为“账”,如果是因为“帐”字的字义比较复杂,而“账”字的字义比较单纯专一,可另当别论。如果说是因为“账”字所从的“贝”是古代货币,而“帐”字所从的“巾”没有这个意义,那就大错特错了。最后还要强调:表达会计记帐的“帐”字,最准确的无疑是“帐”字,而不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