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期刊>期刊名称>期刊内容> 正文

企业集团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探讨

2006-12-12 16:34 《交通财会》·蔡曼琳 【 】【打印】【我要纠错

  一、 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介绍

  企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是指存在于企业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框架内,为实现企业集团公司总体财务目标而设计的财务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及组织分工等项要素的有机结合,主要涉及母子公司之间重大财务决策权限的划分,包括融资决策权、投资决策权、资金管理权、资产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等。

  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在于对集权与分权的有效选择。选择集权模式,则企业集团的各种财务决策权均集中于集团母公司,母公司集中控制和管理集团内部的经营和财务,并做出相应的财务决策,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母公司的决策,各子公司只负责短期财务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

  二、实行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的利弊

  企业集团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主要优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财务管理效率较高,集团母公司通过安排统一的财务政策,能够较好地控制子公司的财务行为;

  2.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集团母公司较易调动内部财务资源,促进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资金成本;

  3.有利于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专家的作用,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的最大缺陷在于无法调动子公司经理层的积极性,由于财务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容易挫伤子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其次,母公司远离基层经营现场,可能会导致因信息掌握不完整而造成决策低效率甚至失误。

  近年来,由于汕头正处于区域性经济疲软时期,港务集团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集团董事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组织机构的特点,通过集权式财务管理,有效规范了子公司的财务行为,整合内部财务资源,调动资金运作,使企业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实现了预期的财务目标。由此可见,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 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的特点

  (一)主要框架和财权配置

  目前,港务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主要框架如下:董事会—总经理—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财务部,这四个层级都是行使财权的主体。

  董事会享有的财权是对重大财务事项,如重大投资、筹资、资本及资产变动、收益分配等行使最终决策权和监督权等。总经理享有执行董事会所授予的财权,即作为公司行政总负责人的财务管理权限。集团财务部行使部分日常财务决策权、指挥权和管理权。各子公司财务部执行集团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行使集团财务部授予的日常财务管理权。

  (二)财权配置

  在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下,集团母公司凭借其原始资本的权力,把财务管理权力渗透和延伸到子公司。子公司只享有部分财务管理决策权,其重大财权均集中到母公司。下面参照港务集团的实践运作,对采用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财权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如何配置逐作介绍。

  1.融资决策权

  为了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更好地控制整个集团的融资风险,母公司应牢牢把握以下融资决策权: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超过资产负债率安全线的举债融资,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母子公司改制中所涉及的融资问题。母公司在集中重大融资权的同时,赋予子公司的融资决策权:在资产负债率安全线内的限额举债、提存的折旧费、税后利润留成、与自行决策的投资相配合的融资,如流动资金借款、拨改借款;子公司自行决策的融资项目,则应由母公司审查或备案。

  2.投资决策权

  从对外投资来看,决策权应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不应享有决策权。从对内投资来看,决策则可以在集权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分权。流动资产投资决策权以及简单再生产范围内的技术改造权利完全交与子公司;在扩大再生产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应给予子公司限额投资决策权,超过限额的投资项目必须由母公司审批。

  3.资产处置权

  子公司拥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权,但当涉及对外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限额以上的资产等重要事项的资产处置则必须经母公司审批,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的处置可由子公司自主决定,但需报母公司备案。母公司对子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拥有监控权。

  4.资本运营权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改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决策权限都集中在母公司,子公司一般没有资本运营权。母公司财务部应该充分发挥资本集中和财务专家优势,为集团的财务愿景做出规划,合理运用资本运营管理权限。

  5.资金管理权

  母公司实行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将集团内部的资金结算、各子公司超过限额的对外资金支付、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子公司的资金收入以及子公司间的资金调剂等事项由母公司统一办理和审批。子公司主要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收支核算。为保证子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零星开支需要,母公司应该给予子公司限额以内的资金支付权。

  6.成本费用管理权

  集团母公司通过预算控制手段对各子公司和下属单位的成本费用进行间接管理。另外,集团子公司和下属单位所计提的各项税金、基金及附加费、保险费应集中汇缴至母公司,由母公司统一对外缴纳、统一管理和监督。

  7.收益分配权

  在集权方式下,全资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应该由母公司统一支配、调度,但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有必要给予子公司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而对于控股、参股子公司,其收益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笔者认为,只有正确处理财务配置问题,才能发挥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的优势,特别是母公司作为财务管理中心的作用,从而在集权模式下形成权力集中的“七大中心”。

  1.融资管理中心

  母公司应高度集中对外融资管理权,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举债和吸收外部资本。母公司融资管理的职责具体如下:提出发行债券,发行股票、吸收外部投资等重大融资事项的方案,严密监控集团资产负债率和借款风险;制订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子公司自行决策的融资事项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审核子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对外融资申请;审核子公司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预算;汇总编制全集团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预算,实施负债总量控制和资本结构调整优化。

  2.投资管理中心

  母公司应该将集团投资和子公司投资纳入集团财务战略规划,及时掌握对集团发展结构与控制结构产生直接或潜在影响的相关信息。母公司投资管理的主要职责有:建立健全母子公司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汇编全集团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预算;参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案的制定;审核子公司自行决策的投资项目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变动情况;会同规划发展部门制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方案。

  3.资金结算中心

  如何把母子公司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合理降低资金持有水平,保证集团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是集团资金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资金结算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整个集团的资金,具体工作主要有:统一管理子公司的银行账户;调剂集团内的资金余缺;核定子公司对外付款的定额;审核子公司内部贷款申请;主持集团内部往来结算管理,组织集团流动资金管理;控制全集团流动资金存量和应收账款总量。

  4.资本运营监控中心

  集团董事会行使集团资本变动及资本经营活动的决策权,母公司财务部则作为资本运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控集团资本运营活动。其主要工作如下:拟订母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审批子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方案;制定母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落实集团内各单位的集团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监控子公司资本运营过程。

  5.税费管理中心

  实行税费的统一缴纳和集中管理,有利于集团整体的税负最小化,提高集团统一调度和运作资金的效率。税费管理部门对集团内各种税金、计提的费用与基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征缴。其主要工作为:分析研究国家的税法、费用征管规定与基金管理制度;协调并处理好集团公司与税务、社会保障等机构的征缴关系;制定集团税费管理政策及税费筹划方案;指导和督促子公司各种税金、费用、基金的计缴;做好集团税费、基金账户的日常核算和管理。

  6.财务预算控制中心

  预算是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财务控制的重要手段。母公司在财务预算控制体系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制订预算编制规程,指导各子公司及直属单位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汇总编制集团财务预算,检查和监控预算执行过程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提出处理建议;审核子公司提出的预算目标调整申请;组织集团内部各单位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年度考评工作等。

  7.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母公司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运行、财务与会计的业务管理和集团内部财务人员的管理等工作,保证集团财务与会计工作的规范和高效。具体工作包括:制定集团子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研究并制定集团公司的财务与会计政策;检查监督集团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统一管理集团财务部下派财务人员,对财务人员负有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业务考评、资格管理等职责。

  四、 关于完善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的思考

  为了确保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能够在集团中更加有效地运行,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可以从财务人员、财务机制、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制定并实施相关的保证措施,从而完善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

  1.全面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

  为了更好地确保集团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降低财务信息的不对称程度,规范和约束子公司的财务行为,有效地解决代理矛盾,母公司可以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权在母公司财务部,具体管理财务人员的上岗资格、职务任免、业绩考核、后续教育、岗位轮换以及业务档案等事项。母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子公司财务行为有利于集团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

  2.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监控机制

  在集权模式下,母公司应该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监控。实施财务监控的主体有:财务总监、母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各部门各司其职,对子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实现对其经营和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监控。

  3.建设集团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母公司要建立统一的集团内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各子公司财务信息的高度可比,便于汇总和合并财务报告,也为加强财务集权管理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4.正确处理母子公司财务关系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类财权配置应具灵活性。母公司应主要根据股份比例、子公司等下属单位在集团中的重要性、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等因素,分别确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的各项财务权限的集权程度,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合理授权。同时,母公司还要注意缩短财务管理的链条,尽可能减少财权的多层次分割,提高管理效率,从而使母公司能集中精力处理好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

  母公司在实行财务集权和加强财务监控的同时,必须运用合理的激励方式,调动子公司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促使其理解和配合集团在财务方面的集权和监控,确保其认真执行母公司统一的财务政策,努力实现集团总体财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