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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的思考

2006-12-12 16:32 《交通财会》·陈志义 杨展飞 【 】【打印】【我要纠错

  为加快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浙江省作出了全面启动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计划几年之内,全省完成500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通乡通村公路基本实现等级化和硬化。据统计,至2005年底全省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总投资125亿元,建设里程43000公里,等级公路通村率达83%,硬化率达76%,全省约有45个县(市、区)通乡公路和通村公路的等级率和硬化率达到“双百”标准。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取得了极大的成就,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之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第二次农村革命。本文就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改进和完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一些探讨。

  一、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康庄工程建设资金采取“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和省补为辅”的原则,中央和省拨资金一般每公里补助8-10万元,地方政府承担余下的投资。根据浙江农村道路建设条件,地方配套资金一般占总投资的70%左右,由于配套资金金额较大,一些地方没有能力完全落实,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更是出现困难,资金到位率低的现象较为突出。据统计,全省2003~2004年未落实的配套资金共计45897.71万元,造成较大的项目资金缺口,一些康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后,不得不放弃或延期开工,直接影响了乡村康庄工程的整体建设计划。

  (二)审计监督机制不健全。浙江省《关于实施乡村康庄工程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监督,但由于乡村康庄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是乡镇单位,由乡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交通主管部门不直接进行管理,因此一些交通主管部门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没有主动进行监管的意识;同时由于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没有隶属关系,除了乡村康庄工程项目外,平时也没有直接的接触,一些交通主管部门认为自己不方便进行监管,没有开展监管工作。另外由于乡村康庄工程建设项目数量众多,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的监管职能来不及跟上,导致乡村康庄工程的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失控,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工程款支付不规范。一些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手续不规范,依据不合理,原始资料不完整,缺少价款结算单、工程计量报表和施工合同等支付依据,一方面表现为未按照合同规定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测算与计量,也未在计量确认的基础上,按工程进度或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付款,对于是否拨款或拨款多少缺乏客观依据,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实践中要么拖欠工程款,要么凭领导批示超进度支付,计量支付较不规范;另一方面表现为对计量支付应取得的建筑安装发票,以普通收款收据替代,或者以领款单、经费支出单和无据支出单替代,不仅违反财务支付规定,也在客观上帮助施工单位少缴或迟缴税款。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会计科目设置随意,账务处理不及时,原始凭证项目填写不全,业务经办无当事人、审核人或其他证明人;建设资金不专户储存和管理,中央、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合用一个银行账号,部分资金不进乡村康庄办笼子统一收付,工程项目不单独建账和核算,有的乡镇几个项目合并建一本账,有的乡镇把项目设在乡镇行政账户核算,也有的乡镇把项目设在村一级单位核算;工程会计档案管理不健全,对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文件报表等重视不够,很多基础性的书面资料不齐全,归档不及时。

  二、加强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在全省已全面铺开,并进入攻坚阶段。2005年7月,浙江省交通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对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办法进行了改进,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但大量的配套资金依然需要由地方筹措,因此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和足额投入,直接影响蓟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转变观念,千方百计拓宽筹资渠道。一是财政补助,康庄工程建设属于农村公共支出,主要责任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县、乡政府必须承担社会职能,增加财政补助金额,加大对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支持力度;二是经营筹措,把商品经营理念引入康庄工程建设,实行谁开发谁受益原则,将拍卖、出租经营权等收益统筹用于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如把乡村道路桥梁和公交站点的冠名权“变”成建设资金;三是广泛集资,积极发动和倡议群众投资、社会各界捐资和沿线受益单位赞助,如通过“一事一议”形式,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组织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四是政策支持,认真研究和用足用好国家对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的政策,争取计划、国土和林业等部门的支持,如对项目涉及使用料场,国土部门免收各种费用,林业部门对涉及的林地使用、林木砍伐的手续办理免征各种费用等;五是负债筹措,全省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计划要在几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单位要强化时间观念,认识到建设资金使用的集中性,适度负债建设,用好明天的钱。努力建立良好的农村公路建设筹资机制,把农村公路的建设改造由交通行业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形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政府办、社会办、全民办的格局,为乡村康庄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二)发挥审计监管职能。良好的审计监督机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首先,交通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审计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把参与所在地方的康庄工程监督纳入自己的工作范畴,展开对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期间和竣工决算的审计。其次,合理组织力量,确保审计监督到位,一方面积极抓好日常审计监督,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指导、帮助、督促乡镇单位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监督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否严格执行;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并及时到位;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是否合理,有无自行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各类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计提、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等问题。再次,抓好审计责任的落实,明确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工决算。对虚报项目计划,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不按规定擅自拨付建设资金,或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严肃查处,除扣除相关拨款资金外,并给予通报,直至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工程款支付是公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单位要认真研究和积极规范工程款支付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一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填制计量支付单,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付款时,必须凭审批后的计量单作为支付依据。建设单位要把工程计量单作为财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工作衔接的纽带,严格按工程计量单规定的金额付款,不得多付,也不得少付,确保工程计量单支付的严肃性,避免财务部门仅反映货币资金的拨付,工程部门仅反映工程进度和工程数量这种相互脱节情况的发生;二是除工程预付款之外,凡属计量性质的工程款支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建筑安装业发票,严禁以收款收据、领款单等非规范票据入账,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及时依法缴纳税款;三是在首次付款时,施工单位需报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预算书、项目中标书及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未取得发票和工程合同的不得付款;同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把好工程款支付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坚持结算起点以上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减少资金支付风险。

  (四)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一是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认真进行会计核算,严禁出现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审批手续不完备、记账不及时、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提高会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二是按照《实施意见》,严格设立“国债资金”、“省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三个专户,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一路一核算会计管理体制,各工程建设项目在乡镇一级单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中央和省补资金只能用于建安投资,不得挪作他用;地方配套资金必须与专项资金同比例到位;所有工程建设资金都统一入账核算;三是加强工程会计档案管理,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的概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征迁协议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书面资料,是工程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人员应将这些资料连同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在年度结束之后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五)加强工程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农村公路建设时间紧,项目多而分散,大的施工单位不愿涉及,中标建设的单位一般规模小、资质低,离单位规范化管理有一定的差距,容易造成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工程造价变更增加,因此建设单位要特别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降低工程投资成本。一方面建设单位要严格招投标程序,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选择有较好资质资信、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的中标单位,避免可能发生的管理损失;另一方面除按规定实施施工监理制度外,要全程跟踪施工单位的建设管理,积极提供各种建设性的意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搞好各种服务工作,妥善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矛盾,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提高施工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堵塞漏洞,减少各种损失。同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奖惩制度,正确考评工作业绩,实行过错追究,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强化施工单位的责任感和约束机制,促使施工单位节约工程建设投资,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