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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

2006-11-13 15:23 《交通财会》·方永楷 【 】【打印】【我要纠错

  原始凭证审核中主要存在不规范性和利用原始凭证作弊两类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l.原始凭证填制上的错误。

  2.原始凭证填制内容不完整性。

  3.原始凭证缺乏时效性。

  4.原始凭证的遗失。

  5.对原始凭证涂改、添加。

  6.利用原始凭证虚报冒领;利用原始凭证重复报销;利用原  始凭证的多联次搞大头小尾套取资金等。

  上述1至4项属于原始凭证的不规范问题,5至6项属于利用原始凭证作弊的问题。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

  对于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  《会计法》有明确规定,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对于内容填写不全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员要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填写完备,使原始凭证达到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标明原始凭证所记录的业务内容的种类,反映原始凭证的用途,如入库单等;

  (2)原始凭证填制日期,一般应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的日期;

  (3)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4)有关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这是明确经济责任的依据;

  (5)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6)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主要是标明经济业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及有关的附注说明;

  (7)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价。数量和金额,主要标明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这是原始凭证的核心内容。另外,外来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等等。

  对于利用原始凭证作弊的问题,查证的方法较多,主要有如下几种:

  (1)针对涂改、添加原始凭证,审查人员可以查证可疑发票开出方、收受方记载的内容,如:时间、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一致,并逐项核对;也可以查证可疑发票开出方、收受方的有关记录;可以对可疑发票的涂改、添加内容进行技术或笔迹鉴定,分别查明涂改的方法、内容、添加经过和嫌疑人。

  (2)对于利用原始凭证虚报冒领的,审查人员可以查证可疑凭证的来源、内容及相关依据,有无收款人的签名或签章以及款项去向;查证可疑凭证内容是否单位的正常开支或特别支出及证明,其依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查证可疑凭证的款项支出形式,是直接支付还是转手支付;针对检验中发现的线索、疑点,与领款人核实,查明资财的去向,必要时做笔迹鉴定。

  (3)对于利用原始凭证重复报销的,审查人员可以查明报销的可疑凭证是发票正联还是副联,要注意是否为虚拟发票遗失,用副联或其它发票报账;查证可疑凭证发生的时间是否当年当月发生,尤其要注意对跨年度票据的审查;必须查出已报销入账的原票证。

  (4)对大头小尾的原始凭证,审查人员可以查证可疑票证开出方的发票存根或记账凭证;如属购买商品的可疑票证,应查证该单证相关的出入库记录,比较两者的内容是否相符;必要时将可疑发票联、收款联、出库单三者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