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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再认识

2006-10-12 14:19 《交通财会》·王宝森 马彦坤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内部审计的职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内部审计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变化。内部审计职能是由内部审计自身的条件和所处的外部环境所决定的。以西方内部审计为例,在内部审计发展的三个阶段上,内部审计具有不同的职能。现代内部审计产生的初期,由于生产规模扩大,企业经营层次的增多,企业管理当局更加关心分支机构编写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企业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希望对内部所属各级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内部审计主要是进行查错揭弊的合理性财务审计。此时内部审计的职能以监督为主。

  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变革和经济国际化的蓬勃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了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对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一切因素都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科学评价。在这一背景下,西方企业内部审计突破了传统的财务审计范畴,广泛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定审评,并逐步开展经营审计,将提出改进经营活动的建议作为工作重点,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得到全面体现。

  20世纪60-70年代,伴随着经济的增长,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例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社区关系紧张、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和恶化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使得企业不得不开始审视自己的价值和社会责任。他们认识到,只有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才能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并可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以获得持续的发展。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又积极开展了社会责任审计;对企业履行保护环境、节约使用能源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对从经营决策到经营结果和效果的全过程都开展了审计,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促进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这时,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就越来越突出,正如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世纪50年代发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所明确指出的,“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

  由此可见,内部审计的职能不会一成不变。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二、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职能之我见

  1.经济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

  经济监督职能是指以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评价依据,对被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便衡量和确定其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是否正确、真实,其所反映 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有效;检查被审对象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行为;追究或解除其所负经济责任,从而督促被审单位纠错防弊,遵守财经纪律,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现代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的日趋复杂,经营方式的多样化,管理层次的多极化及生产经营地点的分散化,使个管理当局对纵横交错的生产经营系统,不可能事必躬亲地直接控制各生产环节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这就客观上需要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监督企业所属各经济责任承担者按既定的目标、方针、政策、制度、计划、预算等的要求认真履行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并揭露违法违纪、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损失浪费以及经营管理中的弊端,达到加强企业控制、严肃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的目的。内部审计的这种监督职能是内部管理科学的需要来自企业内部的压力。

  从1983年建立内部审计以来,我国一直强调内部审计的监督是双向监督。内部审计既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对企业保证国家财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又要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对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监督。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政府的职能已发生根本的转变,从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干预企业的经营转变为通过宏观调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既然政府已将自主经营的权力还给了企业,那么,也就不应该再要求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过去强加给内部审计的双重身份,严重妨碍了内部审计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事实证明,要求内部审计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监督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加强国家对企业审计监督的补充手段来看待是对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不适当定位,不符合内部审计的特点。因为随着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一个企业要设置哪些机构,配备什么样的人员,应该服从于企业经济管理的需要和战略目标的要求,而不应该是外部的强制要求。这些年来,在为数不少的企业,内部审计迟迟末有建立,或者建立后也末得到主要领导的重视,一直履行双向监督职能。有时监督的内审与企业的经济利益发生矛盾;特别是监督的依据本身,与改革的方向又不大吻合,企业领导自然不好接受。久而久之,内审自然处于用之益少,弃之可惜的尴尬局面。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健全,特别是社会审计力量的增强,内部审计代表国家监督企业的职能将逐步由社会审计来代替,即社会审计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者对企业经营业务的合法性、对企业出具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予以鉴证。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主要是站在企业立场上,为企业有效经营、健康发展服务。

  2.经济评价职能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经济评价职能是由经济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现代企业的内部审计,评价职能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履行评价职能为主。经济评价就是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是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发展的,在西方企业中,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企业、跨国公司,都自觉自愿地设置了内部审计,并对其工作条件、人员素质予以高度重视。西方国家认为,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审核经营业务的独立评价活动,它是一种管理控制,其作用是衡量评价其他控制的有效性”。大型企业离开了内部审计,最高行政领导人对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企业既定方针、计划、程序的执行程度就难以知晓,就成了聋子和瞎子。

  内部审计协会(ILA)在其发布的《内部审计责任书》中也认为:“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检查各种业务活动以向管理部门提供服务的独立评价活动,是一种通过计量和评价其它控制的有效性来发挥作用的控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宣钢内审在进行经济监督的基础上,不断努力进行经济评价活动,开展了对下属分厂(含子公司)年度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审计,对分厂厂长(含子公司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为总公司领导正确评价二级分厂(子公司),特别是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量化依据。尽管这种评价职能是初步的,但宣钢内审已受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重视。

  3.经济鉴证职能虽不能不是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能但在企业内部尚有一定的作用。

  所谓鉴证,是指鉴定和证明。鉴证最大的特点是由当事人以外的独立的第三者履行。因为独立的第三者,既与审计事项的委托人没有利害关系,也与被审计事项的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这样的鉴证工作才具有客观公证性,鉴证结果才能使人信赖。而内部审计机构从企业这个主体来讲,并非第三者,它作出的鉴定最多只能是一种“自我鉴定”,其客观公正性是极其有限的,对外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所以,内部审计对企业所属各级组织进行审核,作出审计结论,是一种鉴定,只不过内部审计的鉴证职能对外无效,但对董事会下属的各级组织仍是有效的,因而内部审计还必须具有经济鉴证职能。理由有三个:

  (1)内部审计中,审计执行人(内部审计人员)和审计委托人(董事会)虽然是上下级关系,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但作出的经济鉴定还是具有一定的威慑力的。

  (2)内部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不是毫无利益关系,但某些因素的存在不会太多影响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当然也会产生一些不好的作用。

  (3)内部审计人员接受领导授权,对本企业所属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完成承包目标或履行其他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作出结论,以作为领导兑现奖惩或评价干部的依据,恰恰说明了内部审计的经济鉴定职能还是必要性的。

  4.内部审计要特别加强管理职能

  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科学的管理,内部审计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内容,据此,将管理归于内部审计的职能是必须的。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的职能虽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不能承担任何具体的管理责任,但内部审计的职责之一是接受委托对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整个管理系统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因而,内部审计相对于其他职能部门来说是相对独立的,只有这样,审计工作的质量才有保证,审计人员发表的意见、结论、建议的公正性才不会受到影响。要做到这一点,内部审计机构就是对企业管理职能的再控制的具体履行者。由于地位相对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就不必受到管理部门的特别制约,它的独立性使其不会被其他管理部门削弱,也就可以以应有的独立身份去履行其监督职能;内部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也不会受到怀疑,有利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2)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并不意味着内部审计人员要参加日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的管理活动,贯穿于各项管理职能之中。日常的控制体现在各项业务处理程序上,由管理部门设计、具体管理人员执行,比如对经济活动的稽核、验收、复算、核对等等。内部审计人员不是某一业务岗位的管理人员,即未被授权从事某项业务管理活动。不应参与业务控制程序的日常工作,但不必回避参与日常业务控制程序的实施,即管理部门不应分配内部审计人员从事一些非审计工作,应当明确,他们应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的工作。

  同时内部审计虽然无权替代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职责,也无权控制和指导集体的业务管理工作,对日常业务控制不负有责任,但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就是就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向领导提供信息进行管理,从而履行其管理职能,是指实际加入管理的运作过程,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实施人员必须参与了管理,留下了管理的痕迹,发生了管理的效果。内部审计部门所执行的是一种综合的监督、控制,它对管理的控制予以再控制,对管理的监督予以再监督。

  (3)内部审计能否促使企业加强管理,这取决于审计的质量和领导的重视程度。内部审计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管理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来发挥其加强管理的作用的。内部审计能不能达到加强管理这一目标,一方面取决于内部审计的质量,即内部审计人员能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值得企业领导给予充分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企业的最高管理部门能否接受和采纳,并促使企业管理迈上新的台阶,内部审计就为加强企业管理做出了贡献;相反,内部审计人员没有提出有益的建议或有益的建议未被采纳,则内部审计就没有起到加强企业管理的作用。所以企业应对内部审计给予更重要的地位,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率,对企业管理的再控制起更大的作用。

  (4)服务只是内部审计设置的目的之一——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咨询又是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不能将两者上升为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能。

  (5)经济控制、内部公正是内部审计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的职能受内部审计的本质和目的制约。内部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组织控制,它是通过对流入一个企业的具有控制功能的信息的质量和完整性进行评价来实现的。其目的是从经济、效果和公正的观点出发,控制本企业的经济事件和过程,从而使企业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所以,从内部审计的目的和本质上看,经济控制是促进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内部公正,从属于经济控制这一职能,并为之服务。企业若想建立一个良好的控制系统,就必须对控制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体系,并对公正和平等给予相当的关注。因为单纯依靠职位的提升和薪金的显著增加等物质刺激来激励雇员毕竟是有限度的,而由公正和平等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激励却是无可限量的;公正和平等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即为内部公正。

  内部公正这一职能是从经济评价、经济鉴证这两个功能引申、综合得来的。从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来看,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需要对其经营的效率、效益、责任进行评述。如果没有这一过程,则会使内部责任不清,赏罚不分明,造成内部环境的不公正。因此,我们可以说进行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内部行使公正职能。但如果我们简单地以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这两个职能来代替内部公正,则既掩盖了其实质,也影响了对内部审计实质的理解。所以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必须具有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职能,经济鉴证、经济管理、经济咨询等不再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单一任务了。总之,内部审计已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三、对内部审计职能和不同观点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的职能,既不同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部审计,也有别于西方国家内部审计,已成为一个新的理论热点问题,在有关的内部审计研讨会上,在有关的文章专著中,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一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只有经济监督职能。

  (2)二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职能和经济评价职能。

  (3)三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职能、经济鉴证职能、经济评价职能。

  (4)多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管理、经济评价、经济鉴证等职能,除此之处,还有将服务、咨询等也归结为内部审计职能的观点。

  我认为这些观点都是依据某一历史时期的企业发展实际以及企业内部审计在该历史时期发挥的作用总结出来的。在当时,作为一种理论观点,对指导内部审计有过积极的意义。这也符合当时人们对内部审计性质作用的认识。但随着企业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单纯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查账”、“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见证”、“咨询服务”等,从而将其职能单一化,显然是不全面不准确的,这对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的规范都有一定的片面性。

  上述是对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不同观点,争论最突出的焦点是企业内部审计对企业管理全流程的协调动作有监督管理控制的作用,也就是说内部审计有无管理的职能?

  一种观点认为,从内部审计发展的历史来看,内部审计一直是为管理者服务的。在企业发展之初,规模、层次少,内部审计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企业管理者可以对企业的各个事项和过程直接加以控制。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多数情况下,管理者只能实行间接控制。他们需要一种保障,即保障企业控制系统按计划运作,并为他们提供一切必要的真实的信息,以引来控制他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内部审计则提供了这种保障。事实上,内部审计从查错防弊到参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发展风险管理一直都是人微言轻管理的一种手段为管理者服务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没有管理职能,它独立于管理部门之外,是对管理控制的再控制,是对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笔者认为,完全将管理职能归结于内部审计的职能之内是有些偏颇,但是内部审计对于企业管理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如果我们从企业内部的某一层面上孤立地看待内部审计,而说内部审计没有管理职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从企业整体来说,内部审计应服从于企业的总目标。内部审计应具有管理职能,为管理者服务,并帮助其实现内部审计的对象,也是内部审计服务的对象,它具有双重性。如果把内部审计置于“对管理控制的再控制,对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的地位,反而会损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及其审计效果。

  国外研究资料表明,这样会将内部审计人员变成内部的秘密警察,导致内部审计人员与管理者的关系僵化,内部审计的结论和建议得不到认真有效的贯彻,甚至影响内部审计的顺利开展,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对管理者的职责负责,进而对经营承担责任,这是违反内部审计从业规定的。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内部审计不应独立于管理之外,而应从属于管理,发挥管理职能,它在企业内部应该是“参与者”、“协调者”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