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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级财政资金管理专户刍议

2006-10-15 15:40 《中国农业会计》·雷大庆 【 】【打印】【我要纠错

  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定财政资金规范性管理文件时,针对专项资金被挪用和挤占的情况,都把资金专户管理作为一个有力手段来体现。专户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专项资金范围和总量的不断扩大,专户管理的不足也暴露出来,财政部门非基本银行账户设置过多,县级财政部门设置的银行账户多达四五十个,造成拨款级次重叠,资金分散,管理成本过大,财政工作重点偏移。审计部门每年都把财政专户的设置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来。笔者认为,在财政工作中,需要理顺思路,创新思想,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前提下,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一、当前财政专户设置基本状况

  实际工作中财政专户设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具体核算业务需单独设立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二是资金需在商业银行单独开立银户账户;三是财政专户只具有往来性质,属于过渡性账户,不核算实际支出,不形成固定资产。

  在基层财政实际工作中,财政专户的设置,按预算资金的性质划分,有一般预算资金和政府基金专户;按照支出划分,有保工资发放专户、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国债资金专户、政府采购专户、农业综合开发专户、粮食风险金专户;集中存储代管账户有基本养老基金专户、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见义勇为基金专户、大要案准备金专户、计划生育救助金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代管账户。而同一专户在不同商业银行还有不同的银行资金账户。

  专户资金的形成,一是通过征收取得,如政府性基金、地税部门代征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二是从本级财政国库中拨入,如用于确保工资发放的工资专户,用于确保社会保障支出的社会保障专户,三是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拨入,如国债有偿使用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有偿使用资金;四是多条途径取得的,如个人缴纳部分,上级财政拨入部分,地方财政配套部分,如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基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效果与不足

  财政专户实行几年来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一是保证了资金优先供应,从一般预算资金中分离中来,优先保证工资的及时发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二是有效防止专项资金倒流用于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防止专项资金横向流动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三是约束了政府和财政部门的不规范行为,促进了争取的项目资金和投向的一致性,保证了配套资金的落实;四是便于监督检查工作,跟踪问效。无论是核算账目还是资金脉络一目了然。

  财政专户从各级财政设置来看,越到基层,专户设置越多,并集中在县一级。专户设置过多一是影响了基层财政预算管理职能的完整性。基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县级预算收入的构成除了本级收入之外,专项转移支付占很大的比重,在预算安排中,必须将上级和本级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具体的项目内容需在年初安排,而专项资金是逐级下达的。忽略了基层财政资金管理的主体性,资金的性质自始至终带有级次的印记。有的财政部门责任感差一些,在执行国家政策的认知上有差距。监督检查有片面性,只注重拨付环节,不注重效益分析,只注重资金是否到位,不注重项目是否可行、合理。

  在具体管理上,很多专户采用双印鉴管理。有的专户还要分为若干子细目,如交通国债专户,林业国债专户等,专户管理成为财政部门的一种无奈之举。从纵向看造成上级财政、本级财政、预算单位之间环节过多;从内部看,资金在各个账户之间流转,账目核算内容雷同,手续繁杂,强调了专款专用,失去了管理中心,弱化了一级财政的管理职能,核算人为复杂化。

  专户管理都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专户管理被狭隘的理解为银行账户管理,一味的增加银行账户,与现行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相抵触。

  三、完善财政专户管理的思路及想法

  (一)预算约束与专户管理相结合,规范政府行为

  财政专户管理是一种约束手段,应当服从于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约束力,才是保证专项资金的最根本方法,才能变一时之策为长久之计。必须早编细编部门预算,使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完善项目预算管理机制,实现项目和资金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协调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关系,财政部门早参与早沟通。继续宣传预算管理的相关法规,提高依法理财的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来的宣传依法理财,各级领导及各级部门对财政资金的性质及使用,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能够自觉按照政策办事,为减少财政专户提供了可能。

  (二)加大正常经费保障力度,杜绝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

  目前在县一级的专项资金管理中,最大的问题是专项资金被挪用于补充正常办公经费的不足。这就需要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办公条件公平化,制定合理的办公经费标准和办公设施的配备标准,减少部门办公条件的攀比。足额保障单位的业务经费需要,在上级专项资金中,应相对安排一些和工作相应的专项业务费,明确支出范围,明确划分专项业务费和项目经费,做到清晰明了,责任清楚。

  (三)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专户管理相结合,规范部门资金使用行为

  随着财政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经具备了全面推开的条件,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树立国库集中支付意识,将国库集中支付的手段和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相结合,实行远程动态管理。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付给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减少中间环节,以国库集中支付精神为主旨,约束财政行为,约束部门行为。

  (四)建立余额最低限额管理机制,减少银行账户设置

  在当前银行账户不能全部取消的情况下,对现有账户根据资金性质适当合并,实现一个银行账户管理资金,一本账管理性质相同的财政资金专户。这样,能够减少财政部门核算的压力,也符合审计部门对财政部门银行账户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