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现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概况
经过三年多来的实践,我省基本建立了一套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现介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两个方面。
(一)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机制
1.分级负责,逐级监督。
针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特点,我们按照严格监督,规范管理的原则,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计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管理办法。
省交通厅负责中央国债资金的统借统还及交通部补助和省补资金的落实,并对资金的计划和使用实行宏观调控;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的拨付由省公路局根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下拨,同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省拨资金的转拨,市级配套资金的落实,督促县(市、区)、乡(镇)落实配套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交通局负责上级部门拨入资金的使用和配套资金的落实,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按中央和省对国债及其他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内部管理制度,筹措项目的配套资金,并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2.规范使用,监督检查。
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国债和其他省拨资金(含交通部补助资金)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单独开户、专款专用、专户核算,实行封闭式运作,并且只能用于开工项目的建安费。各级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定期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审计,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抄告单的形式进行通报,责成有关单位立即加以整改。
3.计划管理,资金拨付。
农村公路项目由于其特殊性,计划管理与补助资金的拨付方式需要互相适应。针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管理中出现年建设计划需要调整的实际,采取了年初下达预计划,年中调整计划的方式, 解决了一些项目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不能实施或取消等问题。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开工一条,验收一条,资金到位一条”的资金拨付原则,资金拨付是随预计划下达先拨50%预付款,其余的需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我们基本遵循“地方自筹为主,中央和省补为辅”的政策。根据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建设目标,到2007年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估算160亿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投入约65亿;市、县、乡镇、社会等地方配套资金约95亿元,大部分资金要靠各级政府和社会配套解决。
各级政府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机制,多方位、多渠道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所需资金,采用了“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八方支援”等各种办法来拓宽筹资渠道。如:按法定程序倡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村民公决”的方式捐一点;动员在外的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的老板、联系贫困村的机关企业单位捐一点;公路边土地开发经费中出一点;以冠名、立碑等方式,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三年来,我们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1.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配套资金。各级党委、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摆到优先的位置来抓,各市及所属县(市、区),乃至各乡(镇)均成立了以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发挥了强大的政治领导作用。很多市、县(市、区)的党委、政府专门部署农村公路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出台扶持政策。
2.广泛宣传,得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积极参与。农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建设衷心拥护、积极支持,建路修路热情极为高涨,主动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对工程建设中需要调整承包田、拆迁房屋,也是毫无怨言、主动配合。
3.行业主导,部门联动,尽一切可能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投入。各级交通部门积极行动,摸清家底,制定计划,认真部署,加大对乡村康庄工程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切实履行好部门自身的职责。同时,各地交通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由政府出台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并主动与兄弟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政策、减免政策。
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尽管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本身的特殊性及受到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难点问题。
(一)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配套资金很难落实。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的原则为“地方自筹为主,中央和省补为辅”。大部分的资金要靠地方政府和社会配套解决。因部分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农民群众生活不富裕,地方配套资金很难落实。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近几年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提高,加上这两年我省电力供应十分紧张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都增加了建设成本,加重了筹集资金的压力。
(二)计划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项目调整、变化的情况,与资金的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特点是点多面广,规模小,项目分散,资金来源大部分靠县、乡镇自筹,情况变化较多,由于前期工作跟不上,部分项目上报计划的实施里程不够准确;有的项目建设规模过大、政策处理难度高;一些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城镇规划发生调整或乡镇、行政村扩并等原因,致使项目调整、变化较多。这些情况与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和项目年度决算编制等方面都产生了一定的矛盾。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省级预算资金实行部门预算和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省级规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不通过省级交通部门拨付,而是直接由省财政厅根据预算下文到县、市财政局,再拨到县、市交通局。2005年,交通部车购税安排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也开始实行财政直接拨付。2007年,浙江省将对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系列的财政制度改革对农村公路项目计划、预算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农村公路建设点多、面广、量大,现有管理人员严重不足,资金管理不够到位。我省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多为乡镇政府,尽管我们已做了大量的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但由于其财务管理人员大多为非专业财务人员,在规范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适当加大中央投入,缓解配套资金不足的压力。农村公路建设总的投资原则不能变,要继续坚持中央投入、省里补助、地方配套、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自愿捐资相结合的办法,将各方合力,八方支援,齐心办交通的良好氛围不断发扬光大。但是,随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偏远地区的不断推进,农村公路的建设难度将不断加大,建设成本将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捐资能力将不断削弱,因此,建议中央需适当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投入比例来缓解地方政府的筹资压力。
(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特点是点多面广,规模小,项目分散,资金来源大部分靠县、乡镇自筹,情况变化多,再加上我省又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乡村建设规划在进一步调整,撤并或下山移地脱贫计划正在落实和逐步实施。因此,年初上报计划项目与年末完成的实际项目会有较大的变动,计划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难度较大。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第一,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快农村公路项目库建设,最大限度的提高计划、预算的编制效率。第二,建议对东部地区通乡通村公路的改造工程,可以以乡为单位,对一些项目进行捆绑设计、资金补助和财务决算及审计。
(三)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规模很小,项目个数很多,财务收支相对简单,考虑到乡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局限性,笔者认为可以适当的简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程序,如在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编报、审批程序等方面都可以适当简化。同时,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制定出台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来具体指导基层交通主管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财务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