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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2006-4-7 19:8 新财经·木子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谈工商联十届四次政协提案

  “我将努力呼吁,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提到非公经济环境发展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情绪很激动。

  恰在此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已经发布一年。

  一年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经做过一些问卷调查,显示在财税负担方面,在融资服务方面,在投资审批方面,以及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等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所感受到的束缚明显比公有制经济高,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非公企业在财政、金融、投资、金融垄断行业等享受的待遇没有公有制企业好,甚至还赶不上外资企业。

  作为这一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的主要推动人之一,黄孟复欣喜地看到,一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努力完善具体办法,文件落实取得了积极和重要的进展。国家发改委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文件的分工方案,涉及56个部门和单位。目前已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18个配套性文件,近20个省市区制定了实施意见。不少部门的配套措施操作性强,一些办法还有相当的前瞻性;许多地方的实施意见既注意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又注意结合实际,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非公经济36条’得到这么多部门和地方积极响应,反映了文件所具有的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影响,也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扎扎实实地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崭新风貌。”黄孟复说。

  据工商联对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在全国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对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情况的满意率(包括非常满意和满意)为67.1%,对地方政府落实情况的满意率为61.9%.

  “但是,文件的具体执行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有一些部门的配套措施尚未出台或缺乏必要的力度,有的配套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性规定比较苛刻,还有的基层具体执行并不到位。”黄孟复指出。

  问题的出现源于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必要性和正确性的认识不足,源于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不足,源于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和提高执行力方面的明显滞后,也源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素质和经营行为仍然存在的某些局限。

  为此,黄孟复提出六项建议:

  一要改变立法滞后状况,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相关立法、特别是物权法制定进程步伐,建立和完善规范与保护私人财产权和现代产权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三要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打破地方封锁,推进行业准入政策与管理的公开化、公平化、程序化、规范化,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四要加快金融财税体制改革,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逐步形成各类行业商会、协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六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全面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我们坚信,随着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形成,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将会获得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结束采访时,黄孟复对记者表达了他对非公经济大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