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期刊>期刊名称>期刊内容> 正文

中国个人资产性投入为何反向增长

2006-4-7 20:39 新财经·刘伟 【 】【打印】【我要纠错

  制度变化对资本效率的影响程度高于对劳动要素效率的影响程度(两者相差900多倍),这表明中国市场化进程首先解放的是资本的效率,若按效率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增长的贡献进行分配,意味着在收入分配的增长速度上,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增长快于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增长几百倍。

  根据我国最新的经济普查,到2004年末,我国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为18.1万亿元,其中国有出资占48.1%,集体出资占7.9%,个人出资占28%,港澳台出资占7.3%,外资为8.7%——这里重要的特征在于,私人出资的比重已成为中国企业资本构成中的第二大“股东”。

  资本结构制度性变化必然对收入分配产生深刻影响,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不争的事实。促使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我国现阶段,资产占有上的差距是重要的原因,因为:

  第一,在注重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历史条件下,资本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参与社会生产,自然要求回收,在企业总资本中,个人出资比重越来越高,表明我国现阶段凭借个人资本,所获得的收入在个人收入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这一点与发达国家的现实形成较大的反差,在发达国家的历史上,个人资产性收入在个人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是呈现下降趋势的,到当代也是呈现出一定的稳定状态的。可我国现阶段,个人资产性收入在个人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正处于上升期间。

  第二,在强调按贡献进行分配的历史条件下,改革首先解放的是资本的效率。据统计测算,改革开放过程中,制度变化对资本效率的影响程度高于对劳动要素效率的影响程度(两者相差900多倍),这表明中国市场化进程首先解放的是资本的效率,若按效率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增长的贡献进行分配,那就意味着在收入分配的增长速度上,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增长快于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增长几百倍。

  第三,如果源于个人资产占有差距所形成的收入差距是长时期的过程,那么,形成过程中的矛盾相对缓和。但在中国现阶段,个人之间收入差距只是在短短的20多年中产生的。从传统上看,我国封建文明是基于水稻、棉花等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从继承制度上又是沿袭诸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从财产运动(土地)上看自废除井田制之后便实行的土地买卖,使得土地始终处于分割、交易、兼并、再分割、再交易的矛盾运动中,可以说中国从传统文明上、从改革的起点上看,缺乏世代大资产积累的传统和历史可能,从而与西方及南美等国的大资产世代积累、传承形成鲜明反差。基于大牧场、大种植园,同时又是长子继承的传统私有制社会,当代人们相互间资产占有上的差距,很大程度上可以由以往几代人的历史去解释。所以,人们往往对现实中的资产占有差距予以承认,而在同一代人的世界在不长的时间里形成的资产占有差距,不能不具有“暴发”的特点,社会往往对此具有更现实的批判性。

  那么,如何看待资产占有差距带来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及其扩大?

  第一,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史来看,自上世纪初开始,在个人总收入中资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是呈现逐渐下降趋势的,而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个人资本在全社会所占比重仍处于不断提高的时期,所以,从制度演变背景来看,我国现阶段资产性收入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影响作用及所占比重仍处于上升期,因而资产占有差异仍是收入分配差异的重要原因。

  第二,源于资产占有差异而形成的收入分配上的不均、不公,可能是由于事先占有资产的机会不均等所致,对于这种实现机会不均等形成的资产占有差距,必须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多方面予以匡正和调整,因为这种差距的形成极不公平也无助于效率。其实,在转型社会,人们对凭借资产占有而获得收入之所以有争议,重要的便在于人们对如何拥有的资产?是不是事先公平竞争形成的个人资产等有疑问。这种收入差距的扩大,原则上说不是市场化的必然,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强调的恰恰是事先机会均等,这是市场化不完善、不深入所致,更多的是特权或违法所致。克服的根本方法也在于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竞争秩序。

  第三,如果是在市场竞争中,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形成个人资产占有,同时又凭借生产对增长的贡献获得个人收入,那么,在原则上就不能轻易否定,因为这是基于效率差异而产生的生产和收入差异。当然,对于这种收入分配上的差异的扩大,社会不能放任,但对其调控在很大意义上是一种事后的事实上的调控,社会要考察事实上的而不仅仅是事先的机会上的均等,但这种事后的调控不能依靠市场机制,只能依靠非市场的力量,尤其是政府的作用,包括政府公平地提供公共品、公共服务以及社会培育更广泛的社会保障和道德支持等。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