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湖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提出,“用法律手段打击大股东占款”。在杨晓嘉看来,除了股改,当前资本市场另一项重大治市措施就是清欠,“清欠问题不解决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是一句空话。”
上市公司清欠“大限”已定文/王晓慧“清欠”成为2006年中国股市最引人注目的关键词之一。
情况最恶劣时,两市共有480家上市公司被恶意占款近480亿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全部上市公司2005年上半年净利润的一半。到今年1月底,尚有234家上市公司违规占款365亿元。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成为2006年证券市场一件大事。
按照中国证监会年初发布的相关规定,大股东欠款务必要在今年年底前偿还完毕。在喊了多年 “清欠”口号之后,管理层这次开始来真的了。但是,大股东把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是证券市场公认的一大顽疾。要想在一年的时间里将此顽疾治愈,其困难不言而喻。
占用理由
从当年的猴王,到现在的科龙,诸多盛极而衰的股市神话背后,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款甚至掏空的悲剧屡见不鲜。
曾有人形象地用爹与女儿的关系形容大股东占款行为。爹把女儿嫁给了人家做媳妇,但能随意到女儿家拿东西吗;就算女儿同意了,女婿能同意么;即使女婿也同意了,亲家同不同意呢。更何况,上市公司大股东未必就是爹,他与其他投资者是同辈的。
话虽如此,大股东占款行为却愈演愈烈,“年年清欠年年欠”已成为证券市场最大的无奈。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大股东普遍认为占款是理所应当的事:“当初公司上市的时候,我们举集团之力把最优质的资产、最有盈利前景的业务和最好的人员配备都给了上市公司。自己却背负了改制的大部分成本,不良资产以及学校和医院等包袱也是我们来扛。现在我们有困难了,日子好过的上市公司回报大股东是应该的。”但是,这种观点很难成立,大股东的股权回报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等合理的方式取得。如果支持上市只是为日后“要钱”做准备,就大错特错了。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最直接的就是有偿或无偿拆借上市公司资金。此外,还包括利用上市公司进行银行贷款,上市公司委托大股东进行投资,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上市公司代大股东偿还债务,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和广告等费用,上市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关联交易和违规担保是大股东占款的主要手法。“没有关联交易,不可能形成一个产业体系。”某上市公司大股东对记者如是说。关联交易已成大股东们无节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理由。
质疑清欠方案
2004年,首例用“以股抵债”方式解决大股东占款的电广传媒,在方案提出时便遭到了众多投资者的质疑。
所谓“以股抵债”,就是上市公司将控股股东“侵占”的资金作为对价,冲减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冲减的股份依法注销。“以股抵债”为控股股东提供了便捷的“逃债”途径,但对于投资者来讲是不公平的。对那些已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或已被大股东拖垮、掏空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名义上权益的增加于事无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曾对此方案产生质疑,“如果允许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以股抵债方式解决占款问题,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会纵容一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毕竟,原来大股东占款还算是债务人,现在欠了可以用股权来抵,等于为大股东占款提供了合法退出渠道。
以合法的制度解决企业的非法行为,“以股抵债”应该慎行。
从最新的上市公司清欠方案来看,清欠与股改相结合方式在占款额较大的上市公司中逐渐增多。而以现金清偿、以资抵债等主动清偿方式进行的也为数不少。证券分析师认为,在各种清欠方案中,“真金白银”的现金抵债最直接可信,而以资抵债的水分最大。
据统计,去年11月至今,已有50多家上市公司公布了清欠计划和进展情况,部分公司去年底前已全部收回欠款。
在众多上市公司中,三九医药因被控股股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占款37.86亿元,而高居占款榜榜首,其清欠方案也因此备受关注(参见图1)。
中信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姚杰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调研报告,其中明示三九医药清欠方案为组合还款(参见图2)。拟归还现金的主要来源是大股东引进战略投资者而获得的现金。
无论该方案能否成功实施,三九医药的投资风险都不可避免。第一,关联方尤其是公司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组合还款方案失败或实施中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第二,对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给公司造成的经营风险。
可见,大股东占款已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成为三九医药最主要的投资风险。
针对该方案的实施情况,记者电话连线三九医药。该公司人士强调,“我们比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特殊,因为大股东正在重组,所以,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不便透露。但是,清欠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对关联方组合还款方案的可行性公司非常有信心,并且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
话虽如此,但三九医药董事会近日又通过议案,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13398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连环套”在清欠中继续上演。
采访过程中,也有多位上市公司高管表示,“公司已将督促大股东还款作为200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尽管股改方案不涉及清欠,但相关股东在附加承诺中注明,如不能在限期前还款,将追加对价。”大股东一旦不遵守承诺,将要付出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的代价,同时大股东还款义务不会免除。
“清欠”有法可依
监管层过去更多是通过行政手段敦促大股东还款,最多就是通过交易所公开谴责。谴责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这种不伤筋不动骨的监管方式,无异于隔靴搔痒。
最近,上交所网站开辟了一个清欠专栏。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个专栏,系统地了解有关各公司资金占用和清欠方案等方面内容。继上交所之后,深交所网站也在诚信档案栏目中开设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专栏,定期公布上市公司清欠的相关情况。
张榜示众只是对欠债不还的“老赖”们进行惩罚的第一步,而依法定罪将成为最终的手段。
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加紧制定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条例,不久将由国务院发布。此外,根据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证监会正在修订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据了解,这两个法规将规定,如果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且拒不归还,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则实施严格的市场禁入。用证监会上市部人士的话说就是“加大资金占用的成本,既然你敢明目张胆地拿走不还,那么,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给你定个罪。同时,对那些到今年年底仍不能还清占款或出现新增占款问题的,将撤销相关责任人职务,并向银监部门作出通报,对资金占用方的融资活动作出限制。问题严重的就立案稽查。”
为避免关联股东操纵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杜绝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删除了“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的条款。也就是说,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导致股东大会决议无法通过时,不允许再按照非关联交易程序进行表决。公司只能设法召集更多的非关联股东参会,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从而避免关联股东的操纵行为。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正在修订中的《刑法》修正案预计2006年年中出台。修订后的《刑法》将加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罪。这意味着,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必须尽快制定出清欠方案,加紧解决。否则,将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今后,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将成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