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与一大学同窗聊起南开校训“允公允能”,此君忽问允公允能之“允”作何解?与公允价值之“允”有何异?虽知二者殊异,但究及细节却也无法言传。遂查字典,发现允公允能之“允”为文言语首助词,现在已不复用,而现代汉语里“允”字的两种含义似乎都与公允价值之“允”有关:其一为公平、适当,其二为认可、接受。公允价值,就应该是交易双方都接受的公平价格,如是也自然成为财务信息使用者认可的适当的价值反映。念及此,顿感将“Fair value”译为公允价值的智慧实不亚于可口可乐这一传世之译。
公允价值早在1953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第43号研究公告中就已现身,该公告指出以非货币交换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其放弃或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定价。不过其正式登堂入室则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存款储蓄行业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使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8年10月启动关于“公允价值”的研究项目,并在此后颁布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公允价值会计发展的会计准则。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产品的大量产生则为公允价值成就燎原之势着实助了一臂之力,美国先在2000年2月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又于2004年6月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目前尚未定稿),意在为公允价值会计提供概念基础和现实指导。下面这组统计数据或可使我们清晰地看到八、九十年代公允价值所完成的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以及进入新世纪后公允价值的如火如荼,势如破竹——20世纪70年代FASB发布准则34个,涉及公允价值的有6个,比率为17.6%;80年代FASB发布准则69个,涉及公允价值的16个,比率为23.1%;90年代FASB发布准则32个,涉及公允价值的23个,比率为71.8%;新世纪开始到2004年12月FASB发布准则15个,全部涉及公允价值,比率为1O0%.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IASB的前身)现值筹委会于2001年发表20余万字的“现值问题文稿”,细致研究了现值确认、计量和报告中的种种问题;2005年11月IASB发布讨论稿“财务会计计量基础——初始确认时的计量”,提出以公允价值为第一级的初始计量层级体系。有人统计现行有效的国际会计准则中有75%以上的准则应用了现值或公允价值,且越是新近准则,应用的比例越大,呈现与美国公允价值发展类似的时间分布。
公允价值在我国的经历则可谓一波三折。1999年开始实施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是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最早运用,但是推行公允价值的努力遭到了不健康市场环境和不成熟发展阶段的制约,公允价值成了堂而皇之的利润调节工具。颇有些挥泪斩马谡的无奈,财政部不得不紧急刹车,2001年1月发布的准则修订稿采取了最为谨慎保守的态度,凡能不用公允价值之处就尽量不用。即使这样,“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仍可见公允价值的穿花绕树之姿,例如债权人收到用于偿债的多项非现金资产时,要按各项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其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在非货币性交易收到补价的情况下,要按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来计算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收益。而且,同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计提八项减值准备的要求似乎又令人在低潮中看到一丝曙光,虽然可变现净值和使用价值并非与公允价值一致的计量属性,但其与公允价值似是而非的盘根错节已足以令人充满期待。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2004年l2月11日至2006年末)的开始和我国极力争取国际社会对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工作的深入,以及会计国际趋同潮流的不可阻挡,我国已于2004年7月宣布将重新回到采用公允价值的正确轨道上来。今年2月刚刚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将公允价值列为计量属性之一,即是这一努力和承诺的明证。
那么,公允价值到底魅力何在?市场价格就是公允价值吗?公允价值是否是与历史成本相对立的概念?公允价值是否不如历史成本可靠?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