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问题的漩涡中,CFO作为企业的 “财务掌门人”无疑处于一个责无旁贷,但同时略显尴尬的境地。CFO必须清晰认识自己的角色使命:站在有利于企业整体运营的角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润滑功能,在适当的时间,找到合适的人、做正确的事。
中国税收收入从1999年的1万亿元到2003年的2万亿元,用四年时间增加了1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超过20%;到2005年仅用两年时间就达到3万亿元,又增加1万亿元;在此期间,GDP平均每年的增长只有8%,且在这六年间税法规定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这充分说明政府通过“金税工程”扩大了税收征管覆盖面,企业偷税越来越难了。
国家下一步的减免税政策改革会以地方减免为辅、行业减免为主;直接减免为辅、间接减免为主。同时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征管方面会以备案为主、审批为辅。上述做法的好处是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减少了腐败;不利的一面是增加了企业财务人员和财税顾问的职业风险:审批错了是漏税;还有每年18%的滞纳金和几倍的罚款甚至背负刑事责任;且如果备案几年后稽查发现不合法,企业就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到那时,企业可能补得起税,却交不起滞纳金、罚款,更承担不起刑事责任。
可喜的是,一些收入高增长、组织结构复杂、税负重、有长远规避风险和守法意识的“长跑型”企业家已经意识到了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尤其是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准备上市的公司提早关注税务问题,避免了上市前券商尽职调查时提出无法解决的税务后遗症而最终导致上市夭折的发生,避免了在重组过程中只考虑债权债务而没有考虑到税的问题,最终致重组后不得不因违约而陷入漫长的官司纠纷。
但企业在处理税的问题上水平是参差不齐的。就目前在中国市场参与竞争的企业来看,因为对税的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处理技术、方式上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在竞争格局中所处地位的不同。
以笔者多年的经验来看,国营企业更关注免税批文并且往往事后才找税务顾问。这种做法就如同已经得了癌症,再做放疗、化疗,“医药费”非常可观。
私营企业收入上千万元后往往发生分化:一类企业是继续偷税,另一类有远见的企业家有风险意识,开始着手解决两类问题:一是化解税务风险,二是解决管理“瓶颈”问题,这需要通过预算和人力资源的财税管理工具解决。
外资企业的管理相对成熟,但在税务问题上因各国主权特色全球无法统一,而且未来几年将是中国税法变化的高峰期,每年几千个新文件产生。不过外资企业对此早已有了应对措施,他们在本国就已习惯聘请税务顾问来处理税的问题,所以外资企业每年避税金额达到300亿元,却很少被罚。
通过以上三类企业不同的做事方式,也从侧面反映出三类企业未来的成本风险和竞争力胜负的格局。
无论企业性质如何,目前在税的问题上典型的有以下两种情况:最常见的是自然人股东利用税后利润增资问题,比如从1000万元增资到1亿元,事先不做筹划,等到合同已签、工商登记已变更,直接导致要先交1800万元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些享有免税优惠的企业误认为在免税期可以先不考虑税的问题,殊不知,免的只是企业所得税,但企业还有流转税、个人所得税,即便是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在免税期间规划而等到免税期过后再来规划也已经晚了。
CFO的“润滑”角色
在涉税问题的漩涡中,CFO作为企业的 “财务掌门人”无疑处于一个责无旁贷但同时略显尴尬的境地。
CFO需要通过融资、投资、分配等手段使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些环节都涉及税收,如果CFO不知道哪些环节需要注意税务问题,一旦完成财务过程,纳税义务产生不可逆,就是CFO的渎职了,而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CFO很难在财税的各个领域面面俱到。
因此,CFO必须清晰认识自己的角色使命:CFO的职责并不是要事事亲历亲为,而是要站在有利于企业整体运营的角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上情下达”的协调、沟通功能,在适当的时间,找到合适的人、做正确的事。
首先,CFO要站在专业角度使得董事长或CEO关注企业的税收筹划,设法合理降低税负,并明确税负重并不是财务部门的责任,因为律师合同一但签订税负就已经确定了,产、供、销部门执行合同就是产生税的过程,要是到了财务部门再少交税就是偷税。
其次,CFO必须争取企业“一把手”的支持。因为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牵扯到每个部门的利益,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重要的是,筹划会改变业务流程,会改变既得利益,CFO必须协调好各方利益,方能不辱使命。而找到坚强的后盾是顺利推进纳税筹划项目的大前提。
第三,在具体操作税收筹划项目时,CFO自身要意识到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到了一定规模后,在处理税的问题上,在面临企业自行解决还是聘请专业的税务师,充分利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使企业合法提高每股收益但税务利润最低的选择中,把握好哪一个成本更低、更有利于企业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CFO应该注意处理税务的时间和时机问题。很多企业的CFO往往到年底要汇算清缴时才开始找税务顾问,因为此时他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提高每股收益,只能向筹划要效益了,但往往由于时间太仓促达不到“最优”效果,只能退而求其次。同时也让税务顾问感觉很局促。
因为税务顾问做筹划就如同医生看病先要给病人体检一样,不体检就敢开方子的医生不是名医就是江湖骗子,因为体检是一项非常艰苦的调研过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而调研是需要时间的。
第五,在具体筹划项目进行过程中,CFO要携手税务顾问,通常需要时间处理三个阶段的问题:
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些企业急功近利,希望马上降低税负,但税务顾问调查后却常常发现该企业税负偏低、存在严重偷税的问题。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的是化解风险,变偷税为避税,需要大手术,但还要看企业的“身体状况”能否承受,决定采用“激进疗法”还是“保守疗法”。处理完过去历史问题的企业如同大手术后恢复体能,需要税务顾问筹划调理、恢复竞争力,主要工作是要使企业能够健康长跑并从制度上保证旧病不复发。接下来就是要在恢复期间创造良好的环境,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
税务顾问筹划的具体过程如下:
一、 体检
1、 望:下厂子调研、下车间看流水线、看仓库等;
2、 闻:听企业需求、讲述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
3、问:与所有部门座谈;
4、 切:在找出问题的同时与企业沟通、降低副作用。
二、 开方
1、 优化企业内部流程;
2、 优化企业组织结构;
3、 优化上、下游产业链。
三、 抓药、熬药、服药、复查
1、 修改内控体系;
2、 修改人力资源政策;
3、 修改预算、报股东会、披露;
4、 编制操作指南;
5、 全员培训;
6、 跟踪反馈。
如何做事比做事更重要
在上述过程中,CFO都扮演了一个主导者和沟通者的重要角色。以下以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与大家分享一名CFO是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业务和人事关系中顺利推进税收筹划业务的。
某企业是当地三家上市公司之一,2002年销售收入28亿元,2003年销售收入40亿元,2005年销售收入50亿元,董事长在研究竞争对手时发现自己销售收入在全国同行排在第10位,但税负却在全国同行排第五,说明什么?不是对手偷税了就是自己多交税了!这样下去怎么和竞争对手竞争?遂要求财务经理解决此事。
财务经理一算企业所得税税负高达47%,肯定是多交税了,但财务经理也有难言之隐:上市公司总是希望会计利润最大化、税负最小化、提高每股收益,但由于该企业占当地财政比重大,税务机关监管非常严,平衡各方面利益并不容易。
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自己和生产车间主任、销售经理等部门经理平级,对其他部门干预过多会产生矛盾。因为税收筹划不是财务部门一个部门的事,涉及所有部门,如果其他部门不参与,就像水龙头哗哗流水,财务部门疲于拖地还要备受指责,所以一筹莫展。
但问题始终要解决,思考再三,财务经理决定向董事长坦承自己的想法—聘请税务顾问。一来可以获得更为专业的帮助,最大限度的规避企业风险,满足各方利益;二来可以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幸运的是,董事长非常开明,于是聘请我们作为该企业的税务顾问。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但过程确是非常艰辛的。我们首先在调研环节遇到了阻力,开始调研时,我们需要分几天和所有部门分别座谈,实地考察流程,但因为其他部门觉得自己与税无关,于是部门经理们纷纷以业务繁忙为由请假,事情陷入僵局。这时候该企业的CFO发挥了高效的沟通斡旋特长,请董事长、CEO亲自主持,最终使得事情顺利推进。
之后我们按部就班地对财务部、人才发展部、行政部、研发部、设计部、采购部、生产部、进口部、加工部、代理部、工程部、维修部、市场部、客户部、公关部、广告部、销售部、出口部、仓储部、运输部、售后服务部、投资部等数十个部门进行了逐一调研。
在这个艰苦的调研过程中,各部门经理逐渐意识到本部门对公司税收的重要影响,高度重视并逐渐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将税务流程融入自己的业务流程。但毕竟因为时间靠近年底而组织结构的改进需要上报股东会和公告披露,只能等到第二年了,所以第一年我们在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完成了业务流程的改进。第二年我们改进了企业的组织结构,第三年改进了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同时改善了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企业不仅合法的少交了税,还少交了很多冤枉罚款,当地税务机关也很满意地完成了每年的税收任务。
从数字上看,一番努力下来,我们税务顾问两个人,在两个月时间内为企业实现节税1000多万元,每股收益增加5分,股价翻番,成本却只是筹划费50万元加10%受益金额,顾问费30万元。节约了自己摸索的时间和在此期间产生的损失、给股东提供了良好的回报。董事长在赞赏我们工作的同时也盛赞该企业的CFO充分发挥了“润滑剂”的作用,使企业获得了低成本、高回报。
此外,回顾税务顾问介入的整个调研、两个月后出方案、实施、跟踪、售后监理的过程,企业还获得了一笔意外收获:经过三年的调理、跟踪服务、培训,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迅速提升,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保持了高速增长。而这期间CFO的作用功不可没。
(作者为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主任税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