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期刊>期刊名称>期刊内容> 正文

政府引导创业投资办法多

2006-7-26 17:18 《新财经》·方志国 【 】【打印】【我要纠错

  上世纪末以来,许多国家的政府均加大了对本国创业投资的引导力度,方式五花八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比利时:比利时佛兰德斯投资公司(GIMV)创建于1980年,这是一只由私人公司独立运作的风险投资基金,该基金是由政府资助的。GIMV总共获得的政府融资达45亿法郎,其中20亿法郎是再投资获得的红利。目前,GIMV公司私人控股比例是15%,很快会增加到25%.爱尔兰:爱尔兰Forbairt基金从属于政府的企业与就业部,它实施了多个计划以促进风险资本及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其中一个就是5年计划。1994到1999年,该基金每年以优先股形式投入中小企业的资金达1200万爱尔兰磅,该笔资金通常直接以现金方式投入。Forbairt基金不仅对私人投资基金进行投入,也希望以此促进企业家对本企业进行投资。

  加拿大:加拿大的政府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填补投资市场空白。1994年时,政府的投资基金已占整个加拿大风险资本的9%.除BDB风险投资基金比较大以外,其他都是地区性的政府基金。BDB是政府所有的一个银行,专门从事小企业融资服务。这个银行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的同时,也对一些私人股权资本进行投资。它有一套周密的运行程序,投资于知识密集型企业的初创期。除进行股权投资外,BDB还为高成长性企业和投资公司提供额外服务。

  苏格兰地区:苏格兰政府建立了股权合伙投资基金(SEP),这是一个约有2500万英镑的混合基金。SEP由风险投资家进行管理,投资偏向于高技术企业的种子期,投资额一般小于50万英镑。SEP基金50%资金由私人投资注入,并且私人投资权益得到了欧洲投资基金(EIF)的担保。

  德国:德国创造了BTU模式(对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BTU的运作期是1995年3月到2000年12月。政府最多可为达标企业融资300万美元,年限可以达到10年,但条件是其他投资者投资额必须不低于相等金额。BTU项目中30%的权益可以在任何时候被公司回购。在投资的前5年,政府对50%私人投资权益提供担保(德国东部是70%)。

  方志国:深圳脑库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