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网络日志)是一个网站,上面会定期发布一些帖子并且这些帖子会按时间顺序呈现出来。“blog”这个词是weblog或web log的简写形式。创建blog、维护blog、或在已有的blog上添加文章的行为叫做“blogging(手记/写网志)”。Blog使用的是一种文字形式的对话。在21世纪初,blogging迅速成为普遍和重要的沟通手段。
引自:Wikipedia的免费百科全书
在NIRI(美国投资者关系协会)最近召开的一个网络虚拟会议上,NIRI的CEO兼会长Louis M. Thompson主持了一个名为“与Blog硬碰硬”(“Hardblog”)的座谈会。这个名称是对一个受欢迎的电视新闻节目“与克里斯·马修斯硬碰硬”(“Hardball with Chris Matthews”)的有趣模仿。但是,对于座谈会的参加者来说,这是他们正在处理的关于blog的一个严肃话题。Blog到底是什么?上市公司应该鼓励它吗?这会引起什么样的积极效果?又会带来什么样的负面影响?blog它是一种合法的沟通形式吗?
Thompson说,他在这个讨论中是持怀疑论的。作为一个受过专业培训的新闻记者,他一直对blog中所写的内容充满疑问,对blogger(博客:创建、更新blog的人)变成了正宗的信息的来源者更是充满疑虑。参与本次座谈会,对事件进行评论的有通迅公司的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及相关研究人员。
正确对待blog的影响
研究人员引用了最近的一个统计,该统计表明18%的家庭习惯每天看报纸,只有10%会去看blog.对于年轻一些的成年人来说,看报纸和看blog的人数比例是一样的。“人们正在倾向使用blog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信息。”Li说。
根据一位与会研究人员所说的,一些公司使用blog,对内方便员工进行协作交流,对外方便与客户进行联络。“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沟通渠道,”她补充说,“这样做也是很好理解的,因为客户想知道更有个人针对性的东西。”
许多公司一直在犹豫是否要把blog作为一种沟通的工具,因为他们担心在使用blog后会失去对沟通内容的控制—员工或是主管人员可能会说些不好听的话,也许他们的品牌会受到损害。但是与会研究人员说她个人非常看中blog这个媒介,并且建议各公司应该对blogging逐步建立起一种肯定的观念。
通讯公司的人士赞同地说,请注意早期进行blogging的是分析师、对冲基金经理、财经记者和专业记者、学者和特别的利益团体。“他们既是革新者,又是影响者。”
上述人士发现,做投资的blogger们会讨论公司的策略和前景、市场和产业趋势、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习惯以及投资者关系。“我们调查了世界最大的500家公司,仅7%的美国公司为每季的电话会议做了完整的会议记录。如果你的网站上没有这些材料,而人们从blogosphere(博客圈)中得到这些资讯,那么这就是一个潜在的危险;” “Blogger们有着强烈的观点,并且会一直寻找新的信息来推动blog的继续更新。”
也就是说,大部分的blogs是不能完全相信的。“它们就像空中的气球飘浮不定,因为没有哪个分析师会共享他们花钱买来的信息。”。
然而,与会人士也补充说,对于一个IRO(投资者关系官员/负责人)来说实在是没有必要再去弄一个blog——因为他们在公司的网站上已经有一个IR(投资者关系)网页了。但是,IRO们应该知道blog这个媒介,而且要监控与公司、竞争对手和产业相关的blog,还要会利用blog技术——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聚合信息)提要,比方说,可以利用它去提高公司IR网站的服务。
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如果你已经决定使用blog作为一种沟通工具,你需要确保它被更新的内容与各种规章制度协调一致,包括条例、隐私条款、商标和知识产权法,以及广告的真实性。
律师的发言永远都是在警告你要小心。与会律师认为blog是继新闻报道、电子邮件和网络广播的另一种沟通工具。
然而,当公司打算将blog在内部和部外两个不同方面进行使用时,需要注意其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如果你在一个blog上说了关于竞争对手的什么情况,并且你所说的这些事情是捏造出来的,那么,对方可能会对你的诽谤行为进行起诉。所以Arnel说,如果你要用blog作为沟通工具,你需要确保它被更新的内容与各种规章制度协调一致,包括条例、隐私条款、商标和知识产权法,以及广告的真实性。
如果你打算在你的公司使用blog,评价或者监控一个已有的blog,虚拟会议的与会人员们提出的以下几个观点,进一步说明了IRO们需要去考虑的问题。
1. blogoshere(博客圈)往往是自我调节的。如果它们中包含许多链接,或者如果你看到多条同样的链接,你就不要太相信上面所讲的内容了。
2. 值得一提的是,对冲基金经理可能把blog作为一个探测球进行探测,或是当作一个新信息的来源。
3. 如果你关注条例和blogging,你需要确保你在blog上披露的内容,是之前已经披露过的材料上的信息。另一方面,blog不是进行完整公正披露的正统方式,它只是一个代表,通常表达个人的观点。但是,这并不是说blog就不能成为公司网站的一个组成部分。
4. 电子留言板仍然存在,然而它与blog是有区别的。所有人都可以在电子留言板上插入话题,那里通常没有明确规定的主题——人们往往会改变话题,并且这种持续的势头很难保持住。而blog是在不断更新的,并以此来维持它的持续力。
5.Arne律师说,他通过Yahoo可以在同一页面上监控28个不同的blogs,这增加了你在互联网讨论组中无法实现的新功能。
6. 分析师常常在blogoshere(博客圈)中发现新的信息资源,有时,他们会收集这些信息然后拿到公司那里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