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渔村会计与新的村会计制度实行接轨
2005年1月起,浙江省所有海洋渔村会计核算,均按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村会计制度”)实行全面接轨。海洋渔村认真贯彻执行新的村会计制度,做到统一设置使用会计科目、统一会计账户核算内容、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统一会计结算年度。海洋渔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现与全国农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一致,这是浙江全省海洋渔村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从此也结束了海洋渔业几十年来单独实施会计核算的历史。
回眸过去几十年,全国海洋渔业重点地区如浙江、山东等一些海洋渔村都是以财政部与农业部颁发的农村会计制度作依据和范本,由各地结合海洋渔业经济活动的特点,吸纳企业会计核算的某些要求,单独专门制定一套能适应海洋渔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那时,海洋渔村会计虽然已达到与农业会计核算制度基本接轨,但仍还保留着海洋渔业会计核算的不少特色。自2005年起,海洋渔村会计核算统一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村会计制度后,原海洋渔业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全面终止。
二、接轨带来五个转变
一是进一步适应海洋渔村集体经济运营变化,向实现准确全面会计核算转变。近年来,一方面海洋渔村集体经济进行了“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改革,生产经营由单纯捕捞业转为养殖业、海运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及商贸服务业等,另一方面随着渔村税费征缴、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服务体制的不断完善创新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与支出、资金来源与资金分布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村会计制度实施后,使海洋渔村会计核算更适应变化要求,促使村集体经济向更及时准确的核算和反映转变。
二是由原海洋渔村单独会计核算,向全国农村统一会计核算体系转变。过去很长时间,海洋渔村一直采取单独会计核算制度,不少核算内容及方法,与农村会计制度不一样。作为属于农业范畴的海洋渔业经济变化、财务动态、效益评价等与农业会计核算很难协调统一。这次接轨后,海洋渔村村级集体经济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动态等,都可同农村会计核算相一致,有利于提高数据资料的统一性和信息质量。
三是海洋渔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向进一步有效提高和强化转变。统一实施村会计制度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由原来那种以反映本身产业经营、生产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旧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方式,转变到以村集体经济内部存量资产保值增值,向渔船、养殖场及企业之间资金收支,控制不良债务的产生为重点,有效地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促进了海洋渔村会计核算工作,向全面推行电算化记账和编制报表转变。村会计制度的实施,执行统一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账户按新编号码序列代码设置,实行电脑记账,电子软件编制报表,上下左右均可联网操作。原海洋渔村那种自列代码、自设账户、手工计算的会计核算方式将逐步得到改变,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水平。
五是有利于渔民群众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会计核算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在目前海洋渔村普遍推行会计核算代理制的情况下,村会计制度的实施,使本地区域内的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和报表达到统一,更好更全面推行村务、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发生经济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解决,有利于改善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使会计核算更加规范和透明。
三、海洋渔村会计与村会计制度接轨的账务核算
1. 郾固定资产标准与折旧的核算
海洋渔村拥有固定资产数额较大,主要是钢、木质构造的机动渔船,大功率柴油机和船上附设机械、电器等,还有大量仓库房屋,其单位价值都比较大。例如一艘183?郾75千瓦功率、100吨位大型钢质机动渔船的船壳,其价值就达百万元。再如渔船上普遍使用的远程无线电对讲机(渔民称“单边带”),每台(套)价值数万元。新村会计制度规定,“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列为固定资产”。根据海洋渔村情况,我们认为此标准条件偏低。原浙江省海洋渔业会计制度是“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列为固定资产”。因此在新旧账务转换时,只能老账面余额不作调整,今后发生按新标准执行。但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条件,确实存在偏低。
海洋渔村固定资产按使用分为生产经营用、管理用和公共公益用三类。其中生产经营如捕捞渔船、机械电器设备及渔网、渔具、仓库等固定资产,办公楼、配输电、供水等管理用固定资产,按新制度规定计提折旧。特别是渔船(包括船壳及机器),在海上生产磨损快、遭风浪碰撞灾害多,原规定与工业企业一样,折旧快、折旧率较高,并分类归集摊入生产成本。海洋渔村公共公益性如海堤、道路、网场、水井、水库等固定资产数额也较大,建成后列作固定资产管理,但一般不计提折旧。若使用磨损或遭自然灾害损毁,从历年集体积累中作一次性核销。如都计提折旧费,造成渔业生产成本增大,无法摊销。
2. 郾发包及上交收入的核算
海洋渔民与农民不同,从解放后渔区民主改革起,没有土地、山林及自留地等占有权,因此海洋渔村发包只有渔船、滩涂、养殖围塘及一些企业用厂房、仓库等。而目前村级集体发包已很少,各种集体经营项目已下放给渔民个人经营,没有什么上交承包金。但尚有很多海洋渔村,如浙江舟山市的200多个渔村,历史形成渔民要上交“渔船管理费”(主要是渔船停靠码头、安全设施及向有关部门做证验证等)和“公益福利费”(如村道修筑、有线电视及广播网线维护等),成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项重要来源。在会计账户中均作“上交收入”核算,并设有明细账户。海洋渔村会计与村会计制度接轨后,上述上交收入仍列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核算。
3. 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村会计制度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把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两种性质的经济业务合并反映。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海洋渔村的长期借款与长期应付款存在着很大差距。长期借款大多是历史上向银行、信用社及水产企业等筹借贷款,借款拖欠款项,一般均要计付利息;向民间或者有关单位借款均签订借款协议,也要有偿借用,虽然借期较长,而到期本息都要偿还。长期应付款系多年来形成的一些烂账宕账,无须计付利息也不能处理转销。海洋渔村统一执行新村级会计制度,虽已将两个账户合并,但仍须列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以便于审计清理。
4. 郾应付款中“渔发基金”的核算
海洋渔村与农业村不同,自上个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即原渔业合作化时期,渔民参加渔业生产合作社一律要按章程规定缴纳“社员股份基金”,每个人入社应缴股份基金数额较大,实行入社缴纳、退社退股。80年代后期在会计核算中,把“社员股份基金”转入“渔业生产发展基金”中“社员基金”账户,仍坚持有缴有退,直到90年代末才停止。新村级会计制度的实施,对尚未清退的“社员股份基金”(渔发基金),均转入“应付款”账户,经济条件具备的村仍在逐步进行清退,若社员已死亡无继承人的转作公积金处理。
5. 郾公积公益金的核算
海洋渔村账面上“公积金”数额巨大,而“公益金”大多系当年提取当年使用,账面积余不多。海洋渔村的公积金都是历年来(尤其是合作社集体经营时期),从社员收益分配中提取的公共积累(属于参社社员共同所有),那时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建设。到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渔村实行转制改革后虽然大多数渔村不再从年终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积金,但在与新村会计制度接轨中,账面转换余额数目仍较大。海洋渔村这些保留下来的集体积累,因它牵涉老历史政策问题,与公益金合并一个账户后,就容易发生轻易动用掉,或者把它转增资本作为所有者权益。根据海洋渔村实际,应按新村级会计制度规定使用“公积公益金”一个科目核算,下设“公积金”和“公益金”两个明细账户。对历年积累起来的公共积累(公积金),不轻易动用及核销或转增资本,以准备随时发生社员群众要清查处理历史遗留政策问题。而“公益金”明确属经常使用资金,在合并账户中做到及时核算反映。
作者单位: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渔业经营管理站(责任编辑:广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