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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市场的“磁石”效应

2006-8-9 20:14 《新财经》·文宗瑜 【 】【打印】【我要纠错

  产权交易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对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与推动国家技术创新起着重要作用。股权分置改革拉开了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序幕,证券市场这一国际化进程是以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为基础和支撑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证券市场是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市场是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两个平台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由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区域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三个层次支撑的中国产权交易市场不再为“名分”所困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等法规文件,从不同角度确定了以产权交易市场推动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发展目标。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应抓住机遇,为数量惊人的中国中小型股份制公司提供一个特定产权交易平台,为“科技与资本相结合”的创业风险投资打造一个有序的资本退出平台,为“资本选择企业家”的资产重组创造条件,推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与完善。

  为“两高”企业提供资本支持

  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但仍是一个以沪深证券交易所为主导的单层次资本市场。沪深证券交易所在一段时间内难以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简称“两高”企业)及其他处于起步阶段的技术创新公司提供足够的资本支持。依托产权交易市场,为“两高”企业及其他技术创新公司打造一个融资及股权交易平台,可以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发育,改善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证券市场是产权市场化交易的最高形态,但是,绝大多数“两高”企业及其他处于起步阶段的技术创新公司都无法到证券市场挂牌交易。因此,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一个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首先成为“两高”企业股权交易的载体。

  目前全国100多家产权交易所基本上是地方性或区域性的,不同产权交易所的管理水平及硬件设施差异性较大。为防止各家产权交易所一哄而上,应选择并支持 5~8家产权交易所率先进行“两高”企业股权交易试点。在股权交易试点的布局上,既要从“两高”企业比较集中的华东、华南、华北地区选择产权交易所,也要从“两高”企业相对较少的中部、西部地区选择。只有合理布局,才能使“两高”企业的股权流通试点取得成就。

  “两高”企业在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交易,可以进一步拓宽创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吸纳更多的社会闲散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从“两高”企业的内在发展要求及产权交易市场自身的发展规律看,开办“两高”企业股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所还要支持一些具备条件的“两高”企业进行融资。因此,产权交易所要分两步拓展其自身功能,第一步是进行“两高”企业股权交易,经过2~3年的试点,通过改革创新,再走第二步。第二步是允许并支持“两高”企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这一平台进行股权融资。为了防止与证券市场功能相冲突,产权交易所可以采取有条件的股份非公开发行模式。

  吸引资本向中西部流动

  非上市公司实行股份非公开发行是指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以货币资金按约定的价格入股,成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对有条件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限制:一是发行对象数量限制在5~10名,二是发行的股份2年或更长的时间内限制交易,限制期满后可在产权交易所流通。

  非上市公司股份非公开发行要依托产权交易所来完成,在某种意义上,产权交易所要成为非上市公司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载体。产权交易所为保证股份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完成,必须要对挂牌交易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并向发行对象推荐。可以说,能否为挂牌交易企业完成非公开发行,是产权交易所实力、信誉的体现。

  从政策导向看,应支持两类产权交易所开展“有条件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业务:

  第一类为从事“两高”企业挂牌交易的产权交易所。这一类产权交易所开展“有条件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业务,能够比较好地吸引创业风险投资。从其所选择的特定发行对象看,应以国际风险投资基金为主。如果能够取得经验并创造声誉,这类产权交易所将成为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在中国选择技术创新企业的一个平台。

  第二类为中西部地区的产权交易所。在目前证券交易所对推动中西部经济发展作用极其有限条件下,应让产权交易所发挥更大作用,实现资本向中西部地区流动。任何从事“有条件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业务”的中西部产权交易所都可以在当地集聚一个数额巨大的“资金旋涡”。

  提供国有资本退出渠道

  在国有企业改制进程中,一些中小型企业实现了国有资本退出。但是,大中型企业国有资本退出力度很小。国有大中型企业比中小型企业少得多,资产总额却大得多。因此,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的形式看,大都选择非国有资本增量入股、国有资产转国有资本、保持国有股本绝对控股。

  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了改制重组,但是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与国有企业布局调整。为让产权交易市场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国有企业布局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一些具备条件的产权交易所应积极进行国有法人股交易专场系统建设。交易专场采取场外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形式,限制个人投资者介入,设定最小交易单位。

  2005年底,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改制的9.2万家中小型国有企业,绝大多数都已经实行了经营者与员工持股。到目前为止,45万余家非国有企业也实行了经理人与员工持股。经营者与员工持股可以实现有效激励,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但是,在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也容易形成经营管理的“天花板效应”。为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资本选择企业家” 的接力赛,必须为经营者与员工持股找到一个股权交易场所。依托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经营者与员工持股的股权交易,可以有效推动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兼并收购。

  产权交易所从事经营者与员工持股交易应先从服务与规范着手。通过代理式委托,为经营者与员工持股公司提供免费股权日常管理辅助与支持;主动上门对经营者与员工持股公司进行财务报表编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信息公开披露等方面的指导与辅导。服务与规范是产权交易所取得非上市公司信任的重要步骤,也是产权交易所争夺客户、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经营者与员工持股在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交易可以分两类挂牌。一类是经营者持股与员工持股同步挂牌,这类股权交易可以采取完全竞价方式;另一类是员工持股单独挂牌竞价交易,而经营者持股实行协议转让方式。无论采取哪一类挂牌方式,产权交易所都应做好信息的公开和及时披露。只要公司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就必须严格按规定披露公司的全部财务状况和关联交易情况,尤其是经营者持股采取协议转让,更要提前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文宗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