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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的化解后农业税时代

2006-8-15 11:14 《中国农业会计》·于明霞 刘瑞麟 徐丽娟 【 】【打印】【我要纠错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从此,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赋”成为历史,我国农村进入后农业税时代。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化解农村债务是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关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全面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从多方面调查资料统计来看,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体制问题,即农村体制滞后。由于我国财税体制的限制,乡镇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事权、财权不对等,甚至有事权而无财权,所以往往靠举债或摊派维持事权。这不仅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违背了税费改革的初衷。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并就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和措施。因此,必须根据这一要求,继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快基层行政机构改革特别是乡村基层组织改革。要加大力度,精简农村多余机构和人员,减少非生产性开支;要加快农村财政体制改革,划清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与税权的关系,消除农村过度负债的体制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制度建设,构建新型财务管理模式

  (一)合理定位乡镇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能和职责范围,构建新的财务管理模式。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各主管部门行使的财务管理职权,将划归财政部门。因此,必须明确乡镇各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和职责范围,理顺关系。在村级债务管理上,乡镇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债务清理工作,控制和监督债务再发生。乡镇财政部门则负责对财务管理运行进行全面监管,专门负责村级资金、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债权债务清查清理以及收缴等项工作。

  (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和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是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根本保证和必要手段。从各地农村税费改革的实践来看,村级债务的反弹和提高,无不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缺位和不完善有关。因此,应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完善现有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一事一议”资金筹集和管理、村组干部工资报酬标准、村级财务收支监督、村级债权债务清查管理等。

  (三)完善村级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从村级债务产生的内部原因来看,相当一部分是村级管理混乱,个别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盲目投资,以及控制不严造成的跑、冒、滴、漏引起的。还有一些村乱支乱补,办公费、招待费严重超标等。因此,必须在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如收支审批、授权、担保、筹资投资、财产等。

  三、建立农民负担和债权债务监管体系,强化监督,依法理财

  必须在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建立农民负担和债权债务监管体系。具体包括:政府监管、村民民主监管、社会监管以及责任考核。政府监管主要是指财政部门的监管,即制定保证农村经济正常运转的系列措施。各种措施不仅要制度化、透明化和经常化,而且还要系统、严密,及时地进行报告。同时,推行会计委派制,按村委派会计,负责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分户设置账簿进行明细核算,按已查明的债务金额为最高限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村民民主监管是指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对各项开支进行审核,坚持财务、政务公开,把好收支质量关。社会监管则是由社会中介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参与的监管,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领导部门、职能部门、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记录、财务预决算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账簿记录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农村经管部门要按村制定责任目标,按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责权利相结合,对财务支出、债权债务控制好的村要给予奖励,鼓励增收减债;对财务控制不力、违规违纪造成的债务,本着“谁增加,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涉嫌经济腐败造成的债务,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完善财政分配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农村资金供需矛盾

  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企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以及垫交税费等举债较多。免征农业税后,一方面,堵住了集资、滥收费还债和借新债还旧债的口子,而另一方面,也使农村资金缺口扩大,无力清偿旧欠。因此,必须根据新的情况,完善财政分配体制,由国家财政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公益事业,应按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周密测算后,由中央、省、地(市)、县各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解决,不留缺口。对垫交的税费,可以通过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等进行解决。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使负债农户和农村集体企业得以休养生息,逐步增加积累,偿还旧欠。

  五、发展农村金融,拓宽借贷市场

  市场经济初期的趋利倾向,使得农村信贷资金供需愈加紧张,尤其是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加缺少对农业的政策性支持。于是,各种不规范的民间金融组织乘虚而入,进入农村金融领域,使农民融资成本愈高,债务负担愈重。据调查,税费改革前有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亏损面达99%,甚至有75%~80%的农民从未与信用社打过交道。所以我国农村近几年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提不高,负担过重与农村金融发展迟缓关系很大。由此可见,必须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推进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创新,疏通农村正常融资渠道。其次,通过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在融资中的比重,使农村金融组织真正成为农民融资的主渠道,减少农民融资成本。再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金融市场,既要给资金雄厚的能人在一定范围内集资兴办实业的空间,又要防止民间高息借贷的滋生蔓延。最后,通过金融体制创新和市场培育,向农村提供开放式、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还可以在目前优先发展货币市场,拓宽农村金融市场,不仅能较快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同时也可以降低金融风险。此外,根据农业的高风险及农民的低经济承受力等特点,应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务,一方面可由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开展农村保险业务;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一定支持,从而有效化解和分散农业风险。

  六、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积累

  发展农村经济,广培财源,努力实现增产增收,增加积累,才是解决村级债务的根本途径。首先要彻底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其次,要立足本地优势,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多渠道、多途径聚集财富,增加偿债能力。第三,根据市场调查和预测,客观地做出农村发展规划,将农村发展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同时,还要讲求成本效益,用较少的资金投入到见效快的项目,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注意发展生产周期长、效益规模大且稳定的投资项目,避免盲目投资,增加后期负担。第四,采取租赁、转让、出售、参股入股等形式盘活资产存量,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在保值基础上实现最大增值。第五,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各种经营实体。强化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建立健全带动引导农户生产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优质粮油、畜牧等重点产业中,不断开发精深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条,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率和农产品附加值。第六,不断增强村级服务功能,真正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市场与农户间的衔接和纽带作用,努力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就业门路,增加偿债能力。第七,建立农业服务体系,发挥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重心。第八,充分认识智力资产和信息在农村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引进和培养相结合,通过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综合人才,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要重视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疏通致富信息和销售信息传播渠道,形成农产品产供销链条,搞活农村经济。

  作者单位:广东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省农业厅、省农业展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