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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控与保险(下)

2006-9-19 14:37 《首席财务官》·麻蔚冰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保险与内控管理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应当将保险管理纳入企业的内控战略之中。保险管理应当也有具体的管理程序。

  通过上期一系列保险与内控关系的案例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保险和内控管理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建立完善的保险管理体系是衡量实现内控战略目标的重要标志。既然保险在企业内控管理中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作为管理者就应该在企业内建立完善的保险管理体系。笔者的实践经验是,企业保险管理工作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首先应当将保险管理纳入企业的内控战略之中。保险管理应当也有具体的管理程序。这里包括保险管理组织、保险规划、保险购买方法、保险代理或保险顾问的协调管理、保险索赔流程、保险争议的协调解决、公估公司选择和业务协调、保险效率评估、保险培训和工作总结等管理程序和保险政策规定。

  2. 企业应当明确保险管理的职能归属,并建立独立的保险管理机构或人员。对于有独立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保险管理可以归属于风险管理部;对于建立了内控管理部门的企业,可以在内控部里设立风险经理岗位负责风险评估和保险管理。

  3. 专职的风险管理者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条件,基于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高风险业务,在参考保险顾问(以后笔者将专文谈及保险顾问管理的问题)或保险代理的意见后,提出企业的保险管理规划。确定强制要求购买什么保险、选择购买什么保险、如何购买保险、保险合同谈判、扩展条款增加等。

  4. 保险顾问的选择。在目前中国保险中介市场上,有两类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保险管理服务。一类是“保险代理公司”。这类公司通常是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然后根据销售的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收取销售佣金。这类公司虽然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销售保险,但由于竞争的关系,为维持长期的业务收入,这类代理公司也必须考虑为投保人提供服务。另一类叫是“保险经纪公司”。这类公司通常是直接为投保人服务的。他们通过为投保人提供保险购买和保险规划,包括保险培训和日后的索赔服务等,向投保人收取佣金。这两类中介公司都有各自的生存办法,各有利弊。前者通常是国内的内资企业,他们有中国政府的特别保护,可以向保险公司收取销售佣金,但其业务通常只能在国内。而后者通常是国际上的大型专业保险服务公司,他们目前没有中国政府颁发的代理权,只能向投保人收取服务佣金。但这类公司具有国际市场的运作经验,能够向跨国经营的企业提供海内外的保险服务。

  5. 保险管理政策。保险政策是构成保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 统一保险政策。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来说,由总部集中购买保险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集中购买保险在大型集团公司内通常是一项保险政策。通过集中购买保险,不仅具有降低保险费,提高保险索赔成功率这类经济上的直接好处,同时也有助于预防采购保险中的舞弊行为。由于集中统一采购保险,各分支机构就无法和当地的保险公司达成某种特别协议,从而为了年底的保险反还放弃公司的索赔权利。

  ● 索赔案件报告政策。所有参保单位都必须在发生意外事故后依据保险合同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内向总部保险主管部门、保险服务代理机构和保险公司提出事故报告并积极协助办理保险索赔。对于隐瞒不报的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任。

  ● 参加集中保险后的补偿政策。一些国际上的大公司,通常会从每年的赢利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保险赔偿基金。公司政策规定,所有参加公司统一规定保险的单位,当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企业损失后,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后依然不足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以从公司建立的保险赔偿基金中获得差额补偿。这种保险基金通常会委托专业保险中介公司代为管理。

  ● 政策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项目。为保证企业的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总部通常会以统一政策的形式规定各下属单位必须购买的保险。例如财产一切险、重大工程一切险、雇员忠诚保险、利润损失险、计算机损坏保险、现金保险、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根据企业产品种类决定)等。对于非政策规定的保险,利润损失险,计算机损坏保险,现金保险等各下属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风险情况选择参加。

  ● 关于雇员福利方面的商业保险,通常是各类商业寿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各下属企业为雇员购买超过正常雇员福利的保险时,必须根据不同情况事先获得总部人力资源部、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董事会的批准。同时抄送内控部或风险管理部。

  6. 保险培训。在整个保险管理过程中,保险培训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保险培训计划。保险培训可以委托保险中介代理公司或保险公司资深专家实施。各下属企业应该指定不同业务部门的人员根据总部风险管理人员的要求负责管理不同的保险并参加相关的保险培训。

  7. 保险索赔流程。在保险管理程序中,保险索赔业务流程极其重要。为此,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各种保险的合同规定,以及企业制定的其他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保险索赔流程。保险索赔流程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根据实际索赔经验进行调整修改。从而保证索赔成功率。

  8. 改善保险服务,提高保险索赔成功率。作为企业保险的主管部门,风险管理部或内控部应当指定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业务人员配合企业和保险代理或保险公司处理保险培训和索赔业务。并向下属企业提供保险方面的咨询意见。代表企业参加理赔协商会议。负责选择公估公司并协调企业与公估公司之间的关系。

  9. 统计保险索赔效率,总结工作经验。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总结保险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统计分析保险索赔的具体数据,包括报案数、提出的损失索赔数、保险公司接受损失赔偿数以及实际赔偿金等数据和效率。用数据考核衡量保险工作的实际效率。

  10. 公估公司选择和业务协调。借鉴国际上的保险管理经验,中国也建立了保险公估人制度。众多的公估公司直接为企业保险事故提供现场鉴定服务。但是,由于中国公估人队伍建立不久,中国目前公估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差距较大。有些公估公司基于和保险公司的特殊关系,在提供现场鉴定方面并不能做到真正的独立、客观、公正。这就对企业保险管理产生了一项新的工作,那就是公估人的选择。通过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的业务谈判,笔者认为企业可以首先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在保险合同的扩展条款中事先列出公估人名单。这个名单可以由保险中介公司根据经验在公估人市场上寻找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公司,加上保险公司推荐的公估人共同构成公估人清单。当发生保险事故后,由投保人负责从该清单中挑选出一家负责该项事故的现场勘察和鉴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委托该公估人参加现场勘察鉴定并支付公估费用。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企业保险和内控管理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关系。保险管理应当成为内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保险业务方面应该还有许多其他重要工作要做,笔者在此只是粗略作个介绍,供各位朋友参考。

  (作者为亚新科工业技术公司内控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