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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抢权进行时

2006-9-20 15:16 《新财经》 【 】【打印】【我要纠错

  金融期货定价权是否会旁落,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的价值重估,在新加坡推出中国指数期货后,中国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

  境外抢权

  7月24日,新加坡交易所(SGX)正式公布了9月5日上市新华富时中国A50股指期货的计划。因筹建中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今年第四季度才能推出沪深300指数期货,因此,SGX推出的A50指数期货将成为全球首只中国A股指数期货。新加坡交易所染指中国股指期货定价权的意图明显。

  更早些时候,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于2004年率先抢注了中国指数期货,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行也纷纷推出了中国股票指数的基金

  最近一个时期,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在境外纷纷上市,引起了舆论界的高度关注,矛头纷纷指向中国金融产品定价权。有媒体分析:“从A股股指期货到人民币期货期权产品,中国的金融衍生品正遭遇境外市场的‘抢注’。”

  此“抢注”的后果,比商业市场的抢注更甚。在失去应有交易份额之外,国内可能丧失对自身金融产品的定价权,长此以往,甚至会影响国内的金融稳定。所幸的是前车之鉴已有,而国内也意识到了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迫切性。

  理论背景:定价权概念伴随中国全球化进程油然而生

  关于定价权的问题,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是一个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它是指在现代经济迅速国际化的过程当中价格如何决定的问题。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化的潮流来临之前,各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较小,各国的经济体还属于一种相对封闭的经济循环体。当时,经济学界对于国际贸易的价格也有一些争论,但是决不像现在这样受到关注。

  因为世界经济的迅速国际化也使得我们这样的国家对外贸易依存度大幅上升,可以说在任何一个角落里都在参与世界经济的分工与贸易。因而,价格的问题就备受关注。当价格形成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国家体系当中发挥财富分配作用的时候,它不牵扯国与国之间的利益、民族与民族之间的重大利益分配。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在发展经济学这个领域内要认真研究定价权问题的根本原因。

  1988年,我国在开始研究设立中国期货市场的时候,主要想让它在中国的价格改革当中来形成公平合理、全国统一的市场价格来推进中国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当时,也考虑到了国际化的问题,但并没有深入研究。到了2004年,这一问题一跃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全局和经济增长质量的重大问题。

  我国需要进口什么商品,什么商品就会因“中国因素”而大幅飙升。我国大量出口什么商品,什么商品都表现为价格不断下降,这种“高进低出”的国际循环使我国的国民财富大量流失,造成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财富黑洞”。在世界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和美国一道成为世界经济增长主要推动力的情况下,我国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商品和人民币本币的金融商品的价格形成问题就不再是一个期货市场的理论问题,而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七嘴八舌:就定价权问题,各方观点难以统一

  关于定价权的理论,迄今为止有很多误解。有一种观点认为,定价权的理论是大惊小怪,因为在国际市场上,大宗能源、原材料的产品和金融商品都是由期货市场形成的,期货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这种价格是客观的,即使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壮大了,成为亚洲时区的定价中心,它所形成的价格是市场化的,但也不一定就对中国有利。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期货市场的价格是自由交易形成的,政府有关部门想让价格涨跌也无从下手,说了不算,即使在中国的期货市场定价也不是由哪一个政府部门或哪一个企业能够决定价格的。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期货市场应该主要反映国内的供求关系,应该与国际市场有不同的走势。我们只要形成了自己的定价中心,就不会再受到外国基金的围剿。根据中国期货市场的价格来进行国际贸易定价,我们就可以解决当前国外资本阻击中国的问题。

  当前大家对于定价权理论的认识是有各自的角度,说明了一定的问题,但是有片面性。定价权之争的焦点在于从市场经济基本的原理出发,追求定价的公平公正性,追求价格形成的经济秩序的合理性,而不完全是从有利于我们自己的角度。

  在当今变幻的世界经济增长新的格局下,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经济大国,能够分享世界经济增长带来的正常的利益。在国际经济的分工协作和贸易交换中,客观上要求国际的定价要公平合理,通过价格的财富分配是公平公正的,既不是像现在这样完全有利于发达国家,也不是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完全处处有利于我国,这都是不切合实际的。

  金融定价权不容有失

  大宗实物商品由于有其历史的原因,有许多商品的定价权属于欧美市场,这是历史形成的,有各种各样的历史原因和经济原因。我国的期货市场建设成为亚洲时区定价中心也不一定将所有的商品都由中国的市场来决定。只要中国的期货市场做大做强,有了巨大的影响力,它和国际的期货市场有一种互动的关系,也可以达到商品定价的公平合理性。

  但是,以股指期货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与大宗实物商品有所不同。人民币金融商品的定价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价格问题,它还牵扯到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因此,人民币金融商品的定价权是不容讨论的。

  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出发,人民币金融商品的期货市场的建设不仅仅是价格形成的问题,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是金融体系的建设,没有健全的金融期货市场,其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是残缺不全的、是没有弹性的,是不足以抵御经济周期波动的。

  金融期货市场除了价格形成及决定价格的功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基本功能就是化解国民经济运行当中的系统性风险,使金融体系健全化,经济运行健全化,使金融体系变得更加灵活、更富有弹性、更有效率,更能有效地增强经济本身对抗冲击的能力。

  人民币金融商品的价格形成并不仅仅是它本身价格的问题,还有一个金融资产乃至全部资产的定价问题。对大宗产品的定价而言,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它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价值重估。

  一个国家有没有自己本币金融商品的定价权和定价中心,是衡量这个国家是否真正拥有经济主权,是否真正是一个经济大国的重要指标。作为一个经济大国,要有自己的本币金融商品的定价中心。它不同于小的经济实体,例如有些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自己的货币,经济体系不健全,不需要金融期货来决定该国本币金融商品的价格。但假如我们国家从股票综合指数到单值股票的期货价格,以至于人民币内外价格都由别的国家的交易所来形成,那将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

  共谋发展

  目前新加坡、美国等国家都在纷纷上市中国的股指期货。这虽然给我们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建设的外部压力和紧迫感,但是并不会波及到我国股指期货的定价权,只要我们将股指期货做大做强,定价权就不会旁落。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有关部门是决定期货市场发展速度的关键。只要我国的股指期货市场做大做强了,其他一些国家地区的有关中国的股指期货就会成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辅助市场,各有分工,相得益彰。

  所谓“各有分工”是指我国的股指期货市场有完整的市场功能、决定价格、分散化解风险、健全金融体系,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增强国民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而国外有关中国股指期货的市场主要为国际资本对中国的投入提供回避风险的工具。应该说没有定价功能。所谓“相得益彰”是指只有中国的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壮大了,国际的市场才会随之发展壮大,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