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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府在银行保险业的作用

2006-9-20 11:53 《新财经》·闻岳春 【 】【打印】【我要纠错

  银行和保险业互相融合,产生了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这种新型金融服务形式。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代理人实现保险分销,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进入保险领域。

  1973年,全球最早的两家银行保险公司出现在法国。此后,银行保险发展迅猛,法国的银行在保险市场所占份额迅速上升,并逐渐向非寿险领域进军。无论在经验、管理、技术上,还是银行保险的市场成熟度上,法国均首屈一指,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

  政府支持 银保各取所需

  法国银行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动因是多方面的,既得益于社会、经济等宏观方面,也有银行、保险业自身的利益驱动。

  随着法国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便捷、高效且集储蓄、保险和投资为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储蓄逐渐从银行存款账户转移到寿险产品,银行保险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其保费收入占金融资产比重大幅增加。

  金融监管的放松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上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剧烈变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风起云涌。法国等西方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使得银行能够进入保险领域。法国等欧洲国家都已允许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100%控股。

  政府以优惠税收政策支持银行保险发展。法国政府在法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中均占有股份(尽管私有化已经改变了这种状况),并引导双方的联合,进一步发展银行保险。在法国,被称为“契约资本化”的保单税收优惠为银行在寿险市场取得市场份额作出很大贡献,这些产品的税收优惠对顾客具有很大吸引力。

  银行进入保险业的门槛较低。法国堪称保险意识最强的国家,其保险业最大特点是国家强制保险比例较高,一直缺乏竞争,银行很容易进入保险业。保险代理人曾联合抵制银行保险公司以保护他们特权地位,但最终没有作用。银行进入保险市场后,保险代理人数目迅速下降,从1980年的4万人减少到1987年的2万人。

  保险公司不失时机介入银行领域。保险业经过数百年发展,传统营销手段已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业务上的突破,必须开拓新的营销渠道,而银行庞大的客户网络无疑是最好资源。借助银行资源提供新的服务,可以降低成本,加大保险公司的市场开发深度。

  银行保险的发展与各国立法、历史、税收等多重因素有关。虽然各国发展水平并不均衡,也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遵循,但发展银行保险却是一条能够实现多赢的道路,是金融业发展的潮流。

  汲取经验 发展银行保险

  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管理体制,银保合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银行保险已开始成为保险业务的重要销售渠道,已与个人营销、团体业务成三足鼎立之势,但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结合法国银行保险发展实践,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

  放松制度约束,构造银行、保险多赢的合作机制。建立产权一体化的金融控股集团,已成为金融行业融合的有效形式,这是符合金融发展规律的。针对我国银保合作层次偏低、合作短期化、随意性强、恶性竞争严重等问题,我们应适当放松产权监管控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对现行分业经营的立法限制进行修正,通过产业组织形态的重组,将保险业务充分整合于银行销售模式中,促进银保向纵深发展。

  优选适合银行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提高银行保险产品的成功率和吸引力。银行保险的整合通常由寿险业务开始,逐渐纳入财险业务。

  以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银行保险发展。我国对保险的税收优惠十分有限,尤其对个人保户几乎没有任何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户对保险的需求。借鉴法国的做法,我国应考虑加大对保险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加强对银保合作的监管。在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分别受银监会和保监会监管。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银行业与保险业日益融合,势必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及时调整监管模式和监管机制,促进银保企业共同发展。

  (闻岳春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金融学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