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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劫富”的难题

2006-9-19 14:45 《首席财务官》·盛立中 【 】【打印】【我要纠错

  国有企业赚了的时候,从工资奖金到福利都高的没了谱,这种“自肥”任谁也甭想发脾气。而作为企业所有权持有人的普罗大众甚至连点“腥气”都沾不到。等它亏了的时候,又千方百计借助市场之外的力量,在百姓身上揩油。“何时国情,何时接轨”,成了困扰国内经济学家的一个难解之谜。

  石油带来的“原罪”

  美国社会近一年来一直有一个争议,就是关于“意外收入”的归宿问题。简单地说就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公司是将取之于民的多出的钱通过税收、善款、环保、投资等方式回报社会,还是任由企业按自己的理念挥霍。话题的缘由来自美孚、雪佛龙、康菲等几家美国石油巨擘在最近几年全球黑色液体“嘉年华”中赚得实在太多了。美孚去年获得净利361亿美元,今年上半年又把赚到的180亿美元锁进公司的大保险柜里,是整个美国企业史上绝无仅有的。《财富》杂志今年7月公布的2006年全球500强企业排行榜中,石油公司占了前10名的一半。

  当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数着腰包里的票子盯着加油站“蹭蹭”上窜的计价器时,难以掩饰的愤怒从民间到媒体、政客蔓延开来。有人提出,应该对这些公司加征“意外收入税”,让它们把自己的好运气与大家分享。因为人们认为这些大公司所赚的每一个子儿都是借机敲全美国百姓的竹扛得来的。美国国会也曾为此几次举行听证会,要求美孚等大公司的执行长出面解释,给民众一个交代。当然,还有人提议,向每一个受油价影响的纳税人退税100美元,暂停征收联邦天然气税,以及由这些大公司出钱来进行可替代能源的投资等等。

  另外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是,美孚前总裁雷蒙德享受的今年初退休后每年4亿美元的退休福利待遇。美国民众认为,在油价上巧取豪夺、操纵市场、使油价完全失控,在这方面没有比他的退休待遇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了。民主党一位参议员最近提出一项明智的公共政策,应该坚持让他们把暴敛来的财富投资到能增加国内能源、资源的方面,不然的话,就应该把钱还给消费者。而用这些钱向大官支付每年高达4亿美元的退休金,是不能接受的。“

  而石油巨擘们似乎并不买账,美孚CEO蒂勒森坚称:“这些利润让持有我们股票的200多万美国人受益。” 而前任CEO雷蒙德那些令人眼红的高福利则是在其“任职期间公司福利上升和市场总价值捆绑在一起定出来的,这没有什么值得好奇的。”

  政客的商人细胞

  商人需要具备政治家的眼光没错,但政客是否需要用商人的眼光思考问题则是一个有很大争议的事情。现实中,美国政客的商业头脑是全球最发达的。当然,美国政府高官也大部分来自大公司的高层。比如说,布什政府与美国石油财团就有很深的渊源。现任总统布什和副总统切尼都曾在大能源公司任过职,他们对帮助石油公司比帮助消费者似乎更感兴趣。当然,尽管政客们都在抨击石油公司的暴利,实际上,美国政府却是高价天然气的受益者。今年第一季度,美国三大石油公司共交纳了138亿美元的销售税,约占它们总收入的7%。

  按照布什总统的观点,时下最好的应对之策是减少对石油的依赖,而不是老瞅着石油公司的损益表。当然,更毋谈用税收“劫富”了。布什声称,“美国对石油的依赖已经成瘾”,要戒瘾。尽管小布什在对待自家的“老本行”—石油暴利的遣词用句上已经非常小心翼翼,但蒂勒森先生还是很不以为然。蒂勒森在一封电子邮件中不无幽默地反讥到,“坦率地讲,我对选择这个词(石油瘾)感到遗憾。石油和天然气已经成为推动这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我看来,说对石油和天然气上瘾,就好像是在说对经济繁荣成瘾。”

  美国民间组织与美孚等能源公司的斗争也十分幽默曲折。美国绿色组织不但反对埃克森在可替代能源上鲜有投资的做法,更是跟在美孚后面,不放过美孚所做的任何一件可勾兑民众眼球的“臭事”。美孚声称,公司非常注意对慈善捐款方面“社会责任”的改进。事实是,美孚曾经捐赠数百万美元给一家名为公共利益观察家的组织,而后者则毫不迟疑地把绿色和平组织告了一状,称其有偷税嫌疑,要求美国国税局审查其账目,而且,国税局确实采取了行动。不过也是,拿了美孚的“善款”,怎能不替人消灾?

  税收“劫富”大不易

  用税收“劫富”,原本确实也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税收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初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拉弗教授,在一家小餐馆里提出美国税收“高了”的观点以后(就是那个著名的“拉弗曲线”),里根总统就开始了大规模减税。随后,美国政府为了平息公众对少数垄断企业从百姓头上敲骨榨髓的不满情绪, 上世纪80年代曾尝试对那些暴富的石油企业单独征收“暴利税”,结果对美国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使国内石油年产量减少了3%~6%,石油年进口量则增加了6%~18%。高税收使人们在石油投资上却步不前,直接打击了美国国内石油生产行业。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我国现行经济转轨时期的税收设计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我国在税收设计上,首先考虑的是财政收入。目前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与税相关的问题大多是税收“收入效应”引发的。而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在考虑收入的同时,更注重利用税收来解决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离开了后者,任何一项税改都难以进行。像美国目前的税制就有两个看点,一是支付能力;二是对低收入者的税收安排。前者是税收的普遍原则,后者则保证了社会稳定。美国穷人不但不缴税,而且到了年底大部分的穷人会收到国税局的“退税”支票。

  现实中,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在秉承公平的同时,对富人虽然算不上“苛刻”,但任谁也不敢轻言对富人“放水”。与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取自工薪收入阶层的情况不同,西方国家的这块税收主要来自于富人。即便小布什上台后实施的减税政策对高收入者相对有利,但他们也决不会轻易让来源于富人这块财政收入的基石踏空。比如说,最近美国国会正在拟议中的让高收入者将他们税前的个人退休账户(IRA)转成税后的RothIRA,就是针对有钱人的。

  其实,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有针对富人的税收,比如德国的“富人税”、法国的“团结税”。这些税固然都是以“爱国”的名义对富人腰包上下其手,但也很少听到富人群体的怨声载道。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国家。但鲜为人知的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系统中还运转着一个AMT(alternativeminimumtax)。美国1969年通过的税收法案。当年有150多名美国富人利用税法中费用减免的漏洞,竟然不用上税,从而引起国税部门的注意,国会由此出台了AMT.AMT实行26%和28%两级累进税率。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按常规系统和AMT分别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取其中的大者申报纳税。这就是说,西方国家对富人盯得还是蛮紧的。

  现实中,西方的很多大公司尽管表面上都是私有企业,但这种企业具有“公众公司”的性质。它要面对自己的股东,或者说,首先要对自己的股东负责。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中国带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无疑就应该首先对全体国民负责。但现实是,国有企业赚了的时候,从工资奖金到福利都高的没了谱,这种“自肥”任谁也甭想发脾气。而作为企业所有权持有人的普罗大众甚至连点“腥气”都沾不到。等它亏了的时候,又千方百计借助市场之外的力量,在百姓身上揩油。“何时国情,何时接轨”,成了困扰国内经济学家的一个难解之谜。

  简单的一个例子,中国石油去年净赚了166亿美元,在全球石油企业中位居前四。但中国石油的所有权人除了一次次被迫“接轨”之外,好像还没有人收到过“红包”。诚然,有人会反驳说,百姓们其实已经拐弯抹角地享受了石油美元的好处了。我看,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