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是我国加强农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支持和保护“三农”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所以,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和保障农业综合开发的顺利实施,是我们需要研究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是新的管理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项目立项、设计到施工、验收各个阶段,牵涉到农业、科技、水利、建设、林业、渔业、道路等部门,要进行山、水、田、林、路、科技推广等的综合治理。可以说,这项工作具有部门多头、工程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需要财务部门把好关,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每一阶段、每一环节、每一工期、每一行业的管理。
同时,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科学、合理、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通过筹集和使用好资金,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盘子做强做大,提高效益。
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黑龙江农垦系统在十多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摸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办法,促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实施,同时,也丰富和扩展了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着力于”。
(一)着力于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选项的科学性。要树立大农业观念,把争取和强化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管理作为第一要务。要结合北大荒品牌优势和农场有机农产品产业,切实加强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建立严格的项目评审责任制,提高项目评估论证水平。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选项立项的前期准备和项目库建设工作。
(二)着力于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上求突破。在项目管理中,对项目建设主要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在项目建设中,实行公示制,广泛接受项目区群众的监督;项目竣工后,实行自上而下验收,农场、农垦分局、农垦总局全面自验,国家抽验。工程竣工验收后,做到产权归属明确,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着力于资金管理,力求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实现项目和资金管理有机结合,以资金投入确定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财政无偿投入资金分局报账制,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管理的项目,要改革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加强财政有偿投入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债务管理,按照“谁受益、谁还款”的原则落实还款责任,确保及时足额偿还,形成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良性循环机制,防止形成债务风险。
(四)着力于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前,必须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项目审计。凡发现违反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挪作他用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酌情扣减当地今后年度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款额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五)着力于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激励机制,实施项目资金奖励。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奖优罚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要切实加强目标考核,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将财政资金的投入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对开发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在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
三、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的经验体会黑龙江农垦系统农业开发已走过18个春秋,经历8个开发期。农业综合开发为北大荒的开发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低产田改造,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开发建设中,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尤显重要。在农垦总局所属国有农场的各个项目区,财务管理均比较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农场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和工程管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同时,要高度重视,确保农场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仅靠农发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农场以及千家万户职工群众共同行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财务部门要公正审查每一个项目,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理解,努力形成领导关心重视,部门协调一致,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办法)。在项目建设中,财务部门在管理和核算方面要从严控制,实行项目人员现场制,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查看,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及时移交使用单位。
四、思考和建议
(一)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国家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要达到1∶1配套,同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占70%以上。由于农垦行业的特殊性,农场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只能由农场和家庭农场自筹,这样势必造成农场资金紧张,而家庭农场也只能以农机具和科技推广项目自筹资金,使农场的农业开发大大受限。对此,国家应考虑农垦行业的这一特殊情况,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
(二)实行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多年的中低产田改造,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逐步向档次高、效益好的农产品加工转化;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龙头带动基地,吸引外部资金,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到位较晚,各级部门下转较慢,每年最早在8月份,最晚在12月末。这样造成农场先期垫支资金,既影响农场生产经营资金的正常流转,又影响了项目工程进度,因此,应减少环节,疏通拨款渠道。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绥滨农场、名山农场)